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期权个税7月开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06:39 深圳商报

  【本报讯】7月1日开始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35号文”)在创业者群体中备受关注。

  在股权激励作用下,企业高管可以为了实现企业业绩而努力工作,从而使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和高管的利益趋于一致。专攻期权设计的经邦咨询董事总经理薛锋认为,在走向全流通的过程中,“35号文”的重要性会日益显现。薛锋就认为,国内上市公司的期权
激励要解决的几个大问题中,流通的问题和税收的问题曾是很棘手的两大问题。对比过去的规定,“35号文”有很多进步之处,但同时仍留有若干模糊地带,其中包括:企业不发行股票,通过买断股份、员工受偿溢价奖励的“股份期权”;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奖励员工的,不转化为股票,仅给予增值收益的虚拟期权;通过境外信托公司代持股票期权;红筹模式与“口头信托”相结合等情况。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期权所得个税的征税成效,取决于财税执行部门效率。

  作者: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