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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江苏房价指数一月一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00:34 东方早报

  记者昨天从江苏省统计局城调队获悉,下月起,该省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将由季报改为月报,并新增物业管理价格指数统计;统计范围也在省会南京的基础上增加无锡、徐州、扬州3市。

  “我省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无论是供政府决策、国民经济核算还是企业、公众知情,目前房价统计的调查频率、范围都需要调整。”江苏省城调队生产投资价格处副处长秦曙
明表示,房价指数的调查频率将由季改月,一月一报国家统计局;并根据苏南、苏中、苏北阶梯发展的省情,以经济总量、地理位置为考量因素扩大统计范围,增加无锡、扬州、徐州作为样本。样本范围扩大后,可将4市房价指数汇总分析,观察全省市场发展趋势,但据此制作全省房地产价格指数,指标、数据尚不足。据悉,省城调队下月还将首次公布遵照“同质可比”原则计算的房销价指数,即将新销售房屋价格和上月或去年同期同一地段、同一楼层、同一种建筑结构的房价进行对比。据悉,7月1日起,全国的房地产价格统计范围也由原来的35个大中城市扩展到70个,样本代表性在70%基础上继续提升。编制的各类房地产价格指数中,全国房地产价格指数由国家发改委、统计局分月度或季度联合向社会公布。

  作者:早报江苏专稿 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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