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周刊编辑部:我们是北人集团公司的职工,向贵报反映一件令人十分不解的事情。
2001年8月21日,北人集团公司诉新乡机床厂侵犯商业秘密一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有:被告新乡机床厂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原告北人集团公司享有的技术秘密的图纸资料;被告新乡机床厂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法制日报》上公开向原告北人集团公司赔礼道歉;被告新乡机床厂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
赔偿原告北人集团公司经济损失2176560元等。贵报曾在2001年8月28日头版头条以《200万元!一张秘密图纸的代价》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令人不解的是,被告新乡机床厂至今未向胜诉方北人集团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新乡机床厂赔款的大部至今没有交还北人集团公司。
北人集团公司是我国印刷业的龙头企业,其生产的胶印机代表了国内行业的领先水平。北人开发生产胶印机的核心技术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新乡机床厂收买北人技术人员,盗窃北人胶印机图纸,生产市场畅销的印刷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是公正的,判决书就是证明。法院的同志为了执行这个判决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被告新乡机床厂不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就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高知终字第36号民事判决的内容在《法制日报》等报刊进行了公告;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厅的同志也赴河南强制执行,但只追回了赔款50万元,余下的167万多元的赔款仍未追回。
今天我们向贵报反映此事,就是希望全社会都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因为只有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保证所有企业在一个公正、公平的环境下开展市场竞争。(信息来源:机械电子频道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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