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部委专题--商务部 > 正文
 

长春市与苏州市缔结友好城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 14:40 商务部网站

  苏州市与长春市经济互补性较强,自1986年6月两市签订《长期友好经济技术协作关系协议书》以来,双方经贸往来日益增多。今年1月8日,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王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阎立一行7人组成代表团来我市考察。我市市委书记王儒林、市长祝业精等领导会见了代表团成员,并达成共识。为进一步加强两市的交流与合作,拟签订《苏州市与长春市缔结友好城市协议书》。

  此前,为落实两市领导人关于苏州市与长春市缔结友好城市的意见,长春市商务局向市政府办公厅及市人大提交了“苏州市与长春市缔结友好城市议案”及“议案说明”,并与苏州市相关部门做了衔接工作。经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意我市与苏州市缔结友好城市。

  3月28日,在我市党政与经贸代表团回访苏州市期间,长春市与苏州市正式签订了友好城市协议。

  (信息来源:长春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吉林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文章类型: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