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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等一批国家级高新区恢复正常建设用地供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 11:26 商务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公告,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6家第三批国家级高新区,顺利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主持的国家级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区域功能等审核,并报请国务院批准,恢复正常建设用地供应。

  苏州高新区是苏州市委、市政府遵照国务院关于苏州城市总体规划批复精神于1991年初开始建设的,1992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十余年来
,高新区始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十分重视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始终坚持“惜土如金建新区”的土地管理理念,将“四看一调整”作为衡量土地利用的标准和调节杠杆,把用地与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强度、科技含量、土地产出率等因素联系起来。据统计,到2004年底,全区外商总投资额为117.79亿美元,注册内资156亿元,按工业用地计算,内、外资平均投资密度达40万美元/亩,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密度平均每亩达50万美元,平均每亩实现利税为30万元。(闻馨)

  (信息来源:苏州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江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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