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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应纳税税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 08:4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南京地税征收税务分局提醒纳税人按时申报7月份应纳税税种。

  据介绍,7月要缴纳的地方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二季度预缴。此外,纳税人还需要缴纳二季度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纳税期限为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含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预缴)、印花税纳税期限到7月11日。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到7月15日。(潘树华董怡)

  (编辑 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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