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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要求确保汛期斜坡施工安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7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陆昀北京报道】入汛以来,我国湖南、贵州、广东、广西、黑龙江、福建等地区频繁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近日,建设部下达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建立责任制,认真组织汛期斜坡、高切坡安全落实工作,要切实加强对靠近城乡居住密集区、中小学校等重点部位的斜坡、高切坡的现场巡查监测工作。对未按规定要求及时开展汛前检查维护或维护不善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建设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要及时制止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乱弃和随意堆放材料等,造成斜坡、高切坡荷载增加、稳定性受损的行为。

  建设部要求,施工单位在邻近斜坡、高切坡的建设项目施工或斜坡、高切坡工程的施工中,大雨期间应停止施工,并在雨后由项目负责人及总监对斜坡、高切坡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重新施工。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平图时,严禁在已建斜坡、高切波附近搭设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27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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