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还会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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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 10:46 证券时报 | ||||||||
鲁宁专栏 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已经扩大到10.7倍,这则消息由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于上周公开发布。 10.7倍不是最高与最低的个案比对,而是最高组群与最低组群
以往说到社会分配不公、阶层之间收入失衡,通常拿城乡收入差距说事。敢于公布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调查结果需要勇气,是个进步。当然也不排除有关方面“一时疏忽”而被城调总队玩了次“自说自话”。好在事实客观存在,普通百姓日常生活感受真切,但定量描述毕竟更直观明了。 基尼系数0.4是条国际警戒线。按国内的测算办法,当60%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达不到平均数时,对应的基尼系数大抵为0.35,此次城调总队公布的基尼系数为0.465。若列个一次方程求解,意味着眼下大致有75%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达不到平均数。 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自要分析成因,垄断行业再一次被拉出来拷问。垄断行业的暴利客观存在,但光打垄断的板子也不公允。是谁让它们享有垄断特权的?是旧有的制度安排。而且,这个旧制度不但没有随市场化进程逐步消解,反倒有不断强化的趋势。 考虑到统计的误差,剔除某些为尊者讳的因素,10.7倍的数字仍然忽略了城镇居民不同阶层之间巨大的福利差距。一旦对这个差距作货币化的定量测算,实际差距还得高出一大截。就像统计口径不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有“官方版”和“民间版”类似。再扯远点,社会失业率的统计也处于同类困惑中。 尽管如此,我却要说,10.7倍的差距虽已吓着了咱们中的大多数,但并不特别成为问题,或者说,它并不构成问题的根本所在。 真正成问题的是,城镇各个阶层收入均有增长的背后,因原有收入基数的巨大差距,必导致收入增长绝对值的严重不对称,致使各阶层之间收入差距的绝对值继续呈几何级数般扩大。 做道简单的算术题:假定各阶层收入增幅皆为10%,再假定最高收入组群的收入基数为10个单位,那么按照10倍的差距,最高组群收入增加后基数变成11,而最低组群收入增加后基数只变为1.1。于是,在同样的增幅下,只消一年时间,最高和最低两个组群的收入基数,就由原先的9个单位扩大为9.9个单位。换句话说,在原有的基数下,即便最低组群的收入增长是最高组群的10倍,二者年度收入的绝对差额才能勉强维持住前一年的水平。 这可能么?当然绝无可能。相反的现状是,75%的城镇居民收入虽说也在增长,但增长幅度大大低于城镇总体平均水平。 上述分析意味着城镇弱势群体正面临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双重折磨。而且,还会有更多的眼下处境相对较好的城镇居民逐步沦为弱势群体之中。我注意到,众媒体对此项调查报告的评介并未涉及这一块内容,甚至调查报告本身也对此忽略不计。但它却是我们把脉未来城镇收入差距继续扩大无从回避的现实因素。 请注意,最高收入者与最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那怕有千倍、万倍都不可怕,关键是高收入组群与低收入组群的人口比例。这种比例若长期表现为“金字塔”结构,那才叫真可怕! 政府正致力于加大扶贫力度,但通过上文分析不难发现,这个努力永远是“杯水抽薪”。中国当下的贫富差距不是市场竞争造成的,而是包括上层建筑在内的“社会结构”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必然结果。依目前各阶层的组织化程度,贫富悬殊还不至于对社会形成“颠覆性破坏”。但“结构性改革”越往后拖,改革的代价也将呈几何级数放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