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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互联网站 未备案的将被关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5日 03:59 东南早报

  早报讯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23日说,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将对30日前尚未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的网站实施暂时关闭,被暂时关闭的网站务必在7月10日前补办备案手续,否则将被关闭。因关闭网站会给网站主办者带来不便,目前尚未补办备案手续的网站主办者应尽快集中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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