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雷一:“罚息”风波
少还了两毛四,最后生出800多块的利息,袁先生感觉自己遭遇到了最“荒诞”的事情。
2004年12月袁先生使用某银行的信用卡刷卡消费39771.52元,由于记错了还款额,他
在2005年1月25日的到期还款日之前分多次共计还款39771.28元,少还了0.24元(这是事后才发现的)。但就是这区区0.24元,银行在他1月份的账单里记账两笔,共计853元的利息,利息是所欠金额的355416.67%!
对于银行这样的“罚息”,袁先生非常不满意。使用信用卡的两年时间内,他的信用记录一直非常良好,已经刷卡消费了30多万。他认为银行这样的做法非常不人性化,服务也没有做到位。银行的回应是:他们是按照信用卡的条款进行处理的,合情合理也合法。
造成“罚息”的关键问题在于:信用卡合同的条款发生了变化,而袁先生并不知情。2003年银行方面修改了原有的信用卡条款,重新规定了欠款的处理方式;袁先生当初申请信用卡时的条款已经发生了变化,而银行却没有直接通知袁先生本人。
地雷二:谁“偷窥”了我的存款?
张小姐近日发现了一个让她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事情。由于工作忙碌,她手头有一笔现金一直没有存入银行,已经拖延了两三个月。那天正好张小姐的妈妈要到同一家银行办理业务,于是张小姐就把这笔现金交给她帮忙代存。谁知道当天晚上张小姐就被妈妈“教育”了一番:工作时间也不短了,怎么存款这么少,每个月要限制花销,多存点钱。被妈妈“教育”之余,张小姐觉得非常奇怪,她一向在经济上都非常独立,家里人也不过问她的存款状况,为什么妈妈会这样说自己呢?
当妈妈将一张存款回执递给她时,张小姐恍然大悟:存款回执上清清楚楚地打印着自己的存款余额。被妈妈“教育”事小,张小姐赫然发现:只要有自己的账号,任何一个人只要往自己的卡里存钱(不管金额大小),都能知道自己账户的存款余额!银行竟然没有很好地保护个人隐私!
张小姐立刻致电银行,银行的答复却是:我们的业务流程一向是这样做的,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目前暂时不会进行任何业务的调整。
地雷三:莫名其妙的“透支”
去年年底,孙女士在自己信用卡的账单上发现了一笔莫名其妙的透支———款项不多,100块钱左右,利息也很少。但是孙女士想了半天也想不起自己曾经刷过这笔钱。最后向银行求助,银行方面告诉孙女士,这是她信用卡新一年的年费,由于孙女士没有到银行办理交纳年费的业务,银行卡内也没有任何存款,所以银行就直接透支了一笔款项作为年费。
听完银行的解释,孙女士觉得很不满:交纳年费的确是我的义务,但银行为什么不提示一下持卡人交纳费用的时间,使用短消息或者电子邮件都可以。即使最后没有交年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不能擅自进行透支吧!
(信息来源:银川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宁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文章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