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抽查显示:
深圳饮用纯净水合格率不足八成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驻广州记者古国真通讯员祥佩晓莹)省质监局23日公布的2005年第2季度全省瓶(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显示,我省饮用水产品质量有明
显提高,抽查产品合格率从去年的77%提高为现在的83.7%。但是深圳的抽查结果却出人意料——合格率仅为79.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据省质监局质量监督处唐副处长介绍,本次组织了十家检测机构对全省21个市抽查了756批次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合格633批次,其中深圳市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所对我市125家企业的125批次产品进行抽查,合格99批次。
本次抽查产品不合格项目集中在微生物指标、电导率二个方面。
最严重者细菌超标900多倍
瓶(桶)装饮用水产品的微生物指标主要包括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三项。按照标准要求,菌落总数在纯净水、天然净水中含量应≤20cfu/mL,在矿泉水中含量应<50cfu/mL。霉菌、酵母菌在纯净水、天然净水和矿泉水中均不得检出。
本次抽查,问题最多的是菌落总数项目,共有97个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批次的76.9%。另外,本次抽查有24批次不合格产品有二种以上细菌超标。其中汕头市景虹纯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净水菌落总数甚至达到了18300cfu/mL。
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生产设备简陋,环境较差;灌装车间臭氧浓度太低,或臭氧装置出现故障未能及时排除,未能完全达到杀菌要求;包装瓶(桶)与盖不密封或不匹配,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第二次污染;瓶和盖在灌装前进行清洗时消毒不彻底。
纯净水电导率超标达3倍
电导率是衡量纯净水纯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本次共有21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批次的16.7%。国家标准要求,饮用纯净水和饮用天然净水的电导率应分别≤10us/cm和在20~120us/cm范围内,本次抽查中有的产品实测值较大,超过标准达3倍。
造成纯净水电导率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在生产纯净水过程中过滤、反渗透等设备简陋或失效使到水质达不到纯化效果;企业缺乏质量标准知识,把山泉水标称为纯净水。
据悉,省质监局已将有严重质量问题的53家饮用水企业立案查处,并将本次抽查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饮用水名单移送省工商部门,请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按有关规定处理。
作者:深圳商报驻广州记者古国真通讯员祥佩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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