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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台小额贸易可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16:49 商务部网站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出台的《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企业与台湾贸易机构之间进行小额贸易时,可以用可兑换货币、人民币等货币计价结算。

  (信息来源:福州特办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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