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台小额贸易可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16:49 商务部网站 |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分局出台的《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企业与台湾贸易机构之间进行小额贸易时,可以用可兑换货币、人民币等货币计价结算。 (信息来源:福州特办子站)
文章类型: |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部委专题--商务部 > 正文 |
|
| ||||
热 点 专 题 | ||||
|
企 业 服 务 |
股票:今日黑马 |
怎样迅速挖掘网络财富 |
韩国时尚品牌女装招商 |
海顺咨询 安全获利 |
风情小布艺店生意火爆 |
首家名牌时装折扣店 |
如何加盟创业赚大钱? |
品牌服装 一折供货 |
男人,让你雄风再现! |
开冰淇淋店赚得疯狂 |
美味--抵挡不住的诱惑 |
新行业 新技术 狂赚! |
投资3万元年利100万! |
05年开什么店好赚钱? |
中国特色治疗精神病! |
|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