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刘汝林在6月15日的“中国软件产业发展尖峰对话”会上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找到适合软件产业发展的模式,这从根本上制约了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
刘汝林表示,美国、日本、印度等国的软件产业发展模式都不适合中国,中国必须走一条以应用为特色的混合发展模式。
软件产业发展需要有中国特色
刘汝林说:“我国软件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非常重视,政策也相当优惠,企业有非常大的热情,市场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深入也在不断扩展。但是,软件产业发展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尽管有不掌握核心技术、企业规模不大等原因,但归根到底还是软件产业发展战略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没有找到一个适合中国的软件发展模式。”
据刘汝林介绍,目前全球范围内的软件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美国模式,从核心技术到应用,再到产业化,“真正完整的软件产业只有在美国才能看到”。第二种是印度和爱尔兰模式,“这种模式的国家,一般本国市场规模较小,需求低迷,而自身又有一定的人才储备,因此走上了软件外包的发展道路”。第三种模式是日本模式,“在日本,很少有纯粹的软件公司,一般是硬件带动软件,强调满足应用需求,软件往往是帮助硬件实现部分功能的配角”。
他表示,这三种模式都不适合中国。他说:“由于在核心技术等方面落后太多,短期内很难有大的突破,因此美国模式是不可行的。中国是一个大国,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迅速,国内市场需求旺盛,因此也不能走印度那种主要依靠外包的发展道路。日本模式更不可行,因为日本往往是几个大公司主宰一个产业,通过这些大公司的研发带动,就可以推动软件的发展。而中国的硬件产业相当分散,没有这样的大公司,日本模式也是行不通的。”
他说:“中国应该走以应用为特色的混合发展模式。”他表示,我国软件产业发展中,既要在安全领域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又要承接一部分外包业务,同时,还要注重和硬件的结合,提高应用水平。
软件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盈利水平普遍较低
据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曹玉书介绍,目前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骨干软件企业数量由2000年的73家增长到226家,销售收入50亿元的龙头软件企业达到6家。
同时,曹玉书指出,中国的软件产业与软件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还有较大的差距。首先,软件产业主要靠国内需求来支持,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国内市场。而受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影响,我国软件市场尚不完全成熟和规范,软件市场的巨大潜力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另外,曹玉书指出,我国的软件产业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目前我国软件企业平均年销售收入约为2000万元,平均利润率为7%,远远低于美、欧、印、日等软件发达国家25%的利润,导致产业投入不足,发展后劲不够。所有这些问题都应该在今后的发展中尽快加以解决。
(滕兴才)
《市场报》 (2005年06月24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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