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4 11:07 长电预案违背全流通改造宗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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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11:31 和讯 | ||||||||
随着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和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全流通预案的披露,政府与流通股东的博弈进入了极其敏感的阶段,制度变迁中的核心矛盾也在全流通对价的争执中逐步显露。 长电方案是最为醒目,也是最为市场诟病的方案。长电方案的要点是,1、流通股东每10股获得1股送股;2、三峡公司通过提高电价提升每股收益4分;3、
长电的方案错在那里?首先,借股改之名,行配股圈钱之实。本次全流通改造中的核心是确定全流通对价,解决的是两类股东之间针对流通权进行的利益交换。而在长电预案中,权证是发给全体股东的,并不涉及两类股东之间的利益交换,不但与全流通毫无关系,还以权证投机为诱饵,衍生配股圈钱机制。其次,公司业绩提高多少是公司经营问题,与全流通对价机制没有任何关系;第三,分红派息率高低是公司分红制度问题,与本次股改毫不相干;第四,全流通对价仅为10%,其比例之低,有违对价的基本精神。 据说,本次股改中长电的大股东非常傲慢,声称自己是绩优公司,根本不需要对流通股东付出什么补偿,甚至对于证监会规定的报送时间有意拖延。他们的误区在于,本次股改支付的是全流通的对价,而不是大股东的额外恩赐。什么是全流通对价?是不可流通股为获取流通权而必须支付的对价,这是非流通股东在制度跃迁中必须支付的成本。按照全流通对价的定义和形成机理,这个对价的价格确定与上市公司业绩无关,与大股东想不想买股票无关,只与股票的流通形式有关,从股权结构上说只与非流通股的比例有关。说长电的对价比例低,是因为它与非流通股的比例相差太悬殊,这种补偿比例在全流通预期下会形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全流通改造是政府为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价格发现功能而做出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这种改革并不谋求某一只股票的定价的精确,而在于市场整体定价机制的合理性。政府在一部分企业股份上的让利目的在于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机制,进而换来更大的系统性收益。如果政府在宝钢和长电这样的企业中违背全流通对价原则,以业绩好为由在股改中实行双重标准,势必形成绩优企业不愿补偿,绩差企业无法补偿,H股公司不能补偿,整个市场全流通对价明显不足的局面,在这种利益倾斜的机制下,全流通改造必然以失败而告终。 从这个角度说,长电和宝钢的改造方案是个试金石,由于两只股票巨大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它们的对价预案和调整结果,可以反映出政府是否具有战略眼光和改革诚意,对整个全流通改造进程和A股市场估值水平将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必须给与格外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