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富:尽快出台保险公司治理监管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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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11:02 上海证券报 | ||||||||
昨日,在由中国保监会和美国路博国际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2005保险公司法人治理与内部控制国际研讨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要把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来抓,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加强监管,促进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他表示,作为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保监会将尽快出台保险公司治理监管指引,实质性推动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吴定富指出,目前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业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已经逐步建立,各保险公司都按照《公司法》和《保险法》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组织架构,初步形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董事会制度不断健全,有12家保险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置了专门委员会,其中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平安、新华、泰康等9家保险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初步得到发挥。各保险公司都制定了较为完备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各机构的主要职能、议事和决策程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初步形成了分权制衡机制。 吴定富强调,推进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尽快出台促进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文件,指导和监督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