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商务厅结合全国开发区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广泛调研论证基础上,出台制定《山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评价办法》(《办法》)。《办法》主要参照商务部对国家级开发区的评价办法,共分综合经济指标、投资环境指标、技术创新环境指标、自身建设指标,经济增长和效益指标等五个大项和52个小项。《办法》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突出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中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特点,使之区别于一般的行政区域;尽可能反映出开发区今后发展趋势和发展重点,使指标的评价对开发区改善投资环境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二是指标设置力求简单、适用、易操作;与现有统计指标体系衔接,以符合指标的标准化原则;
三是体现统计分析方法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及其数学模型,评价的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从而使评价公平、公正;
四是以定量指标为主,以定性指标为辅,能够定量的尽量采用定量指标,无法定量又较为重要的指标,则采用定性指标;
五是评价要体现总体评价和分类评价,即既要计算综合指数又要计算分类指数;对开发区的评价既评价已发展现状,逐步增加发展速度评价,并体现阶段性,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指标体系。
信息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信息来源:山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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