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委透露,即将出台的《重庆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打折让利、购物返券、价外馈赠、有奖销售、限时购物、降价销售、积分返利等7种商业促销行为进行规范。有奖销售奖金不超5000元对商家的返券促销,规范明确要求,商家应提前明示使用返券的商品范围、时间、方式等详细内容。同时,不得限制使用返券选购同一品牌的商品,返券使用期限自当日购买商品的行为结束之后,一般应不少于七个营业日,以确保消费者的选择权。禁止以虚构原价(指所标示的原价不是本次降价前一次在本交易场所成交
的有交易票据的价格)、虚假优惠折价的方式进行购物返券活动。商家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应当告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奖品种类、兑奖时间和方式等事项。奖金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优惠促销不得拒开发票规范还要求,商家在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时,不得以促销优惠为由,迟延或拒绝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单据)、开具发票的要求。同时,应保证商品质量和提供售后服务,不因开展促销活动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促销活动中,不得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商业零售企业承担的义务;不得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请求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等法定权利;不得以最终解释权拒绝消费者的咨询或做出任意解释。不法商家促销五大陷阱陷阱一:促销期限、范围“缩水”。陷阱二:以旧充新,以次充好。陷阱三:隐瞒促销的附加条件。消费者在享受所谓低价的同时,不得不高价购买并不需要的其他产品。陷阱四:不履行“三包”服务。很多商家打出告示,打折商品、降价商品概不退换。陷阱五:滥用“解释权”。
(信息来源:成都特办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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