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能源(000937)今日再次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提示公告。公告称,金牛能源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为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05年6月24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2.5股股份对价。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24日。
公告称,2005年6月27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股份;同日公司股票、可转债停
牌一天,可转债暂停转股。2005年6月28日,公司股票、可转债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金牛能源变更为G金牛,可转债恢复转股。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05年6月28日,6月28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5年6月29日,公司股票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金牛能源今日同时再次提示金牛能源可转债持有人,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4日)之后转股所持有的股份将不能获得邢矿集团所支付的股份。公司可转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05年6月27日)暂停转股一天。2005年6月28日,公司可转债恢复转股。(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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