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六一前买的房可享受原优惠政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02:3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6月23日讯(记者芦燕娟)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对房产交易中产生的契税实行过渡期,凡契税义务发生在2005年6月1日前的,买房人可在8月15日前适用原来的契税征收办法。

  据介绍,今年6月1日前,契税征收机关对普通住房有自己的界定方法。契税征收将住房分为普通住房和豪华住房(含别墅),二者的划分依据是根据几年前专家组测算后的一个价
格为分界线,凡每平方米价格在4600余元以下的住宅,均认定为普通住房,没有对建筑容积率和单套建筑面积进行规定,对普通住房契税减半征收(1.5%)。

  由于契税申报的滞后性,很多发生在6月1日前的契税纳税义务,6月1日后才进行申报。市财政局近日下发《关于限期办理契税申报纳税的通知》规定,凡契税纳税义务人发生时间在2005年6月1日前的,必须在2005年8月15日前到财政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完税手续,经审查符合原普通住房标准规定的仍可按3%税率减半征收契税,购买其他商品房的仍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