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3日讯(记者甄真)最近发生的“雀巢奶粉事件”、“光明回奶事件”等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天在济南举行的“食品质量安全与质量管理高层论坛”上,有关食品安全质量专家针对最近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现状,提出要加强和完善食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尽快修改完善提高我国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相关的标准、法规等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记者获悉,为尽量避免由滥用添加剂引发食品安全隐患,我国将对食品添加剂实行市场准入。
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主要存在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假冒伪劣,主要包括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按标准生产以及滥用添加剂等等;二是食品污染严重,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化学污染;三是标识标注不规范,主要是伪造食品标识,夸大食品本身不具有的功能和成分,使用模糊语言故意误导消费者等,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四是食品新技术产生的安全隐患。比如转基因技术、植物生长促进剂等化工、生物技术的应用,带来了许多未知的安全隐患。其中,标识标注不规范现象最为普遍,滥用添加剂甚至非法使用工业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问题最为严重。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将对食品添加剂实行市场准入,同时要求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建立购买和食用添加剂的台账并定期向质检部门备案;从7月1日起,国家将对肉制品等10种食品开展取证查处,届时国家将对包括小麦粉、乳制品、饮料等17类产品开展无证查处,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能生产销售上述产品。
今年的食品安全问题呈现出了新特点,一是食品安全问题国际国内同步化趋势明显;二是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知名大企业。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司长纪正昆提出,改进质量和创立品牌是企业增强综合实力、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对于食品行业,质量更是直接与诚信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我国亟待加强和完善食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王薇提出,食品添加剂滥用现象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有些不法厂家使用非法添加剂及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部分食品厂家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等。但是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上,现有的与食品添加剂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还有待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已跟不上形势要求,有些在国际上已普遍禁止的品种,在我国仍允许使用;已批准的747种食品添加剂中,仅250多种有国家标准;一些食品添加剂缺少残留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同时现有的法规对食品违法经营者处罚力度不够。因此要尽快完善提高我国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相关的标准、法规。根据《全国食品标准2004—2005年发展计划》,今后将在标准中明确列出所有禁止添加物质的名单,检测食品质量时,将首先检测产品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国家应加大对重要的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研究、评估、检测等相关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等相关法规、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以及相关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对于消费者较为敏感的防腐剂、食用色素、甜味剂等在产品标识中作适当规定;加大科研开发力度,进一步开发受到国际市场青睐的天然抗氧化剂、天然色素、天然香精等天然植物提取物产品,使我国食品添加剂产品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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