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追赶式发展步伐,强势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夺取起跳之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新成果,特制定2004年运河招商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把招商引资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项目建设为主线,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环境优化为支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放手实干、乘势而上,在动员幅度、覆盖广度、组织程度、工作深度、领导力度以及考核强度上下功夫,创新思维,创新手段,创新方法,推进招商引资大行动,实现开放型经济大起跳。坚
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的原则,强化领导,定期督查,梯队推进;坚持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原则,确立“双赢”的招商理念;坚持以企业招商、园区招商、产业链招商的原则,大招商、招大商,实现工业大项目、外资大项目的新突破;坚持招商引资与招商引技、引智、引才等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招商引资快起跳、大起跳、高起跳,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素质,实现招商引资的新跨越。二、招商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引进外资:(1)全年合同利用外资必保9000万美元,增长70%以上,力争1亿美元,增长90%以上;(2)实际利用外资必保4500万美元,比上年翻一番,力争5000万美元,增长120%以上。引进民资:(1)全年实际利用民资必保36亿元,增长50%,力争42亿元,增长75%,其中域外民资27亿元,增长60%以上。(2)全年民营企业新增注册(增资)资本必保12亿元,增长50%,力争15亿元,增长80%以上。三、招商行动计划的主要活动按照“天天有客商、旬旬有到账、月月有活动、季季有高潮”的要求,重点组织好域内外、境内外有影响的重大活动。一季度重点围绕“扬州烟花三月”经贸活动,精心组织招商春潮,夺取“首战开门红”。二季度重点围绕举办第三届双黄鸭蛋节,精心组织招商夏季热潮,夺取节庆招商的辉煌战果,实现招商引资时间、任务“双过半”。三季度重点围绕巩固、扩大节庆经贸招商成果,精心组织招商秋收风潮,夺取到账、开工“双丰收”。四季度重点围绕全年目标,精心组织招商冬季高潮,全面和超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有目的、有准备地组织境外招商6次以上,其中由市招商局牵头,赴香港、澳门招商各1次;由开发区、招商局牵头,赴台湾、印尼招商各1次;由市经贸局、工业总公司牵头,赴日本、韩国招商1次;由市招商局、工业总公司牵头,赴欧美招商1次,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招商行动计划的主要措施(一)强化领导,严格考评1、健全组织。(1)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总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由市委各分管书记挂帅的工业经济、农村工作、三产旅游、城建及建筑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本条线的招商引资工作,其主攻方向、目标等,详见附件一《高邮市2004年招商引资工作一览图》;市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用三分之二的精力抓招商引资,各乡镇、各部门班子成员要有三分之二的人员抓招商引资。(2)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一把手”挂帅的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充实加强招商办公室(招商公司),配足配强招商人员,专职从事招商人员不少于在职人员的1/3;招商经费不少于行政经费的1/5。(3)市招商局要切实履行对全市招商引资牵头、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能;市级机关工委负责牵头抓总各机关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市优化投资环境办公室要切实强化对软环境建设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督办等工作。2、目标分解。(1)市四套班子领导500万元/人。(2)各乡镇(园区)按照一、二、三梯队,分别按1:0.7:0.5下达任务。部门根据工作性质也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务为400万元/人,部门副职为200万元/人,财政供养人员为60万元/人;第二、三梯队分别按第一梯队的70%、50%下达(见附件二《高邮市2004年招商引资梯队分类表》)。(3)各乡镇、各部门既要抓铺天盖地的中小项目,更要想方设法引进顶天立地的大项目,第一、二、三梯队要确保分别引进一个亿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并确保项目资金到账、履约开工。有引进外资任务的乡镇、部门,实际利用外资不得留有空白点。(4)列统工业企业根据规模也分三个梯队(见附件二《2004年招商引资梯队分类表》),分别下达实际到账100万美元、50万美元、20万美元的外资任务。所有列统工业企业都必须至少引进1个以上项目,其中重点企业和成长型企业要重点瞄准世界500强等大企业、大集团,尽快打通配套合作、合资嫁接的通道,争取企业招商引资的新突破。3、严格考核。坚持每个月重大项目推进督查制度,每两个月一次招商引资汇报会制度,每季度专项督查制度,每半年考核一次制度,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项目集中开工制度。严格考核,不打和牌。(二)创新方法,强势推进1、创新招商舆论宣传。运用多种方法深入宣传发动,招商引资的有关宣传要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村组,真正使全市上下言必谈招商、行必为引资。2、创新重大项目包装。根据本地资源优势和国家产业投资导向,储备、包装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向外推介;重点包装、推介一批大用工量、大用水量、大运输量的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资源开发型的工业项目。着力催生投资额1000万美元(民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农业产业化和三产、旅游业的重大项目。分层次、分行业、分产业精心包装200个项目,其中,产学研项目30个以上,由科技局负责;工业项目70个以上,由经贸局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40个以上,由农工办负责;三产、旅游项目40个以上,由三产办、旅游局负责;城建项目20个以上,由建设局负责。城市建设十大工程项目,市建设局负责筛选实施;十大工业实施项目和十大资产重组项目,由经贸局、体改办负责筛选实施;经济发展十大推进项目,由重大项目办负责筛选和推进。上述四个十大项目,由重大项目办、招商局、优办负责汇总、督查。3、创新招商组织方法。外资主攻港、台,瞄准日、韩,拓展东南亚,兼顾欧美,重点放在台商密集区东莞、江门、昆山等地和外商密集区上海、苏南等地;内资主攻温州、台州,瞄准浙江、上海,拓展东南沿海,重点放在浙江各产业聚集地和上海及周边地区。在广收信息、广交客商朋友的基础上,选择与产业链紧密的大集团、大公司作为重点目标,明确专人,紧盯不放,务求落户。特别是第一梯队的乡镇、部门要把跨国公司作为招商的重中之重,重点瞄准产业资本转移项目及配套项目,力争全市引进3-4家跨国公司落户。第一梯队的部门和乡镇要配优、配强专职招商人员,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外资、民资密集区派设招商工作处2-3个,每处要选派1名副乡(局)级干部和业务骨干驻点招商。4、创新招商手段。各乡镇、市有关经济主管部门要围绕现有企业的产品开发、扩产及产业链的前延后伸,把企业推向招商第一线;要下决心把优质资产、优质企业拿出来招商,实现“靓女先嫁”;把外贸生产企业推向合资、合作,实现“涉外先嫁”;要全力做好已落户企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强外商的投资信心,力促每家外资企业在注册资本基础上,增资扩股20%以上。聘请外来投资者为“招商大使”,实现“办成一个、引来一串”的“葡萄串”效应。各乡镇、各部门要有1/5—1/3副乡(局)级干部及财政供养人员专职招商,并提供必要的招商经费。有条件的乡镇、部门可推行“三不变、二优先、一归己”的打工招商办法,即职务不变,工资待遇不变,编制待遇不变;在机构改革中优先上岗,优先提拔使用;打工收入归自己。各乡镇、各经济主管部门聘请本地在外成功人士为招商顾问不少于20人。与兼职招商人员及中介机构签订有关协议,并酌情给予适当的前期费用,按市有关政策予以奖励。各乡镇、各有关经济部门要加强网上招商人员的配备,及时完善、更新好招商网页,加大网上宣传、推介力度;加强同国内外知名招商网站的链接,及时收集和发布招商信息。(三)强化招商载体建设1、继续加大区带园建设。举全市之力推进开发区建设,市经济开发区要完成基础设施投入4000万元,使总开发面积达到6.8平方公里。市财政、金融、供电、供水、电信、交通、广电、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各尽其责,各司其职,配套到位,确保落实。搞好外环产业带总体规划,明确实施主体和区域,建立相应的机构,加快外环线两侧基础设施建设。鸭业经济园区在完善好已开发面积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新增开发面积500亩以上,完成基础设施投入800万元。每个乡镇园区新增开发面积500亩以上,完成基础设施投入500万元以上。2、大力推进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市开发区建设1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厂房,鸭业园区、扬州市级各示范园区要通过多种渠道,分别新建标准化厂房5000平方米和2000平方米以上,形成富有特色的“区中园”、“园中园”。3、实施园区产业链招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确保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或50万美元以上工业项目落户开发区、鸭业园区和产业带,在“两区一带”实施的工业项目不少于100项。按市文件规定,对引介项目进入区带园的乡镇部门实行项目归属统计不变,投产后统计不变,乡镇获益不变和相关的奖兑。(四)加大软环境建设力度1、切实执行各类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坚决履行对投资者作出的承诺,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执行不到位。2、依照项目体量和效益变通用地收费。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收费,在按照现行政策执行的同时,视用地多少、投入大小和产出回报等情况,可从宽变通处理。3、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1亿元重大项目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对投资额1000万美元(或人民币1亿元)以上、投速较快、长期产生税源的工业、农业产业化和三产、旅游方面的重大项目,用于“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贴息、扶持和用地补贴。建立5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对项目引介、实施等有功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奖兑。4、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坚持“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服务、高效率工作”的原则,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企业缴费登记制度。由市优办会同市物价局向企业统一发放《企业缴费登记卡》,所有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必须按卡收费,否则,企业有权拒交。检查备案制度。除对企业进行年度检查、税务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外,其它检查需经有关方面领导批准,市优办签发检查通知书后方可进行。下岗或待岗制度。对严重危害投资软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相关人员下岗直至开除公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奖金由违反单位支付。评议机关部门服务制度。继续开展对市级机关部门的作风评议活动,加大企业在机关作风评议中的权重。5、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各部门要切实抓好项目审批过程中的一条龙服务,在企业兴办过程中提供全方位服务,在企业开工投产后提供经常性服务。继续坚持市领导“逢十接待日”制度,开展“投资者服务月”活动,扩大外来投资者信息员队伍,加强经常性联系和意见反馈,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充分发挥外商投资协会、台胞投资企业协会高邮分会、外商投资企业沙龙、外商投诉中心等作用,主动开展联谊、沟通、咨询和服务等系列活动,并对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实行“绿卡”保护及重点项目特派员联系制度。充实加强高邮市投资咨询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政策、法规、建设、市场等方面的咨询,并接受外商的委托,代办一切审批手续。五、完善奖惩办法(一)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奖1、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对全市各乡镇、开发区、鸭业园区、市级机关各部门、驻邮各单位,依据《高邮市200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细则》,年终按年初下达任务数进行考评,根据综合积分排序,取前10名作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一等奖,第11-20名为二等奖,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授予奖牌并发给奖金。2、招商引资组织奖。对超额完成任务、组织工作突出、成绩显著、服务优良的市级机关部门、驻邮单位,评出组织奖10名,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奖牌,并发给奖金。(二)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对引介、实施实际利用外资100万美元以上,或实际利用域外民资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或实际利用域外民资5000万元以上的其它项目的先进个人(财政供养人员),由项目引进、实施单位推荐,经审核确认后,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奖金在市招商引资奖励基金中列支。(三)招商引资项目引介奖(1)对引进外来投资参与我市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出让土地、出售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其它物业设施,并继续从事生产经营(除房地产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按净出让(出售)金的1%作一次性奖励,奖金由出让方从得到的出让(售)金中列支。(2)对引介促成租赁或承包我市国有、集体企业的单位或个人,按合同规定,以第一年租金或承包金的10%作一次性奖励,奖金由出租方或发包方从租金或收取的承包金中列支。(3)对引介促成同我市国有、集体企业以合资、合作方式投资工业项目的单位或个人,按外来投资方年内实际到账注册资金的1%作为一次性奖励,奖金由受益的企业从成本中列支。(4)对引介、促成以独资方式兴办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生产性项目、外资项目(除房地产项目)的机构或个人,经有权部门验资确认,按年内实际到账注册资金的1%予以奖励;一次性到账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或1亿元人民币),同时奖励价值25万元的轿车一辆或别墅一幢;奖金由市、乡镇(区)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市财政统一支付(同民资企业合资的中外合资项目参照执行)。(5)对同时符合以上1-4条款中某几项时,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并视介绍人、引进人所做工作进行分拆。财政供养人员的招商引资项目引介奖,由市考核小组另行研究确定。(四)招商实绩与政治、经济利益挂钩(1)经年终考核,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未能完成的乡镇、部门、单位,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凡未完成市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乡镇、部门、单位,按一定比例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完成任务50%以下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陈述;对连续两年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0%以下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2)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市、乡镇机关公务员,由本部门、单位推荐,经组织部门按程序考察,优先提拔使用。(3)各乡镇、各部门年初应将招商引资任务逐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形成“压力传递”系统,并制定完善招商引资奖惩细则,严格考核,严格实施。
(信息来源:高邮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江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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