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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纺织品出口企业勿“抢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12:0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近日发布的《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回答了全国媒体关注的一些问题。商务部建议纺织品出口企业在新办法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生产,不必恐慌,也不要抢出口。从总的情况看,纺织品企业在新办法下并不吃亏。

  在新的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后,纺织品企业应该怎样应对呢?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解释,根据《管理办法》,即将实施的对欧10类产品的数量管理不同于过去的配额体制,通过中欧
谈判所达成的可出口数量较过去的配额数量有了较大增长,我国在欧盟进口市场的份额也将随之提高。因此,企业完全不必恐慌,不要抢出口。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公布的可申领许可证数量切实安排好生产,有序出口。本报记者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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