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委政法委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对特种行业企业进行合并。意想不到竟遭到企业强烈反对,对政法委的做法是否合法提出质疑。
5月26日,石嘴山市委政法委以文件形式,向有关部门下发通知:经石嘴山市供销社确定,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为全市惟一合法经营民用爆炸物品企业。今后,全市民用爆炸物品企业由永安民用爆炸物品公司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市场、统一价
格。
根据通知规定,全市其他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包括人财物、债权债务必须全部移交到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所有涉爆使用单位所需民用爆炸物品,统一到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各地设立的经营点购买。
石嘴山市委政法委在通知中指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经销和管理,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出乎意料的是,通知下发不久,便遭到平罗爆炸物品经销服务部的强烈反对,认为石市政法委不具有作出行政行为的权利。政法委无权指定哪些企业可以经营爆炸物品,哪些企业不能经营,无权要求其他企业强制移交到另一家企业。其做法违反了企业法、公司法、行政许可法,是对企业合法经营权的侵害。
该经营部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经销爆破器材的供应点,由物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协商定点,由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核发《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准销售。”在此情况下,石嘴山市政法委通知“石嘴山市供销社确定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是惟一的经营爆炸物品企业”,于法无据。
据了解,平罗县爆炸物品经销服务部属于平罗县商业物资总公司下属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4年,被自治区国防科工办注册认定为具有合法资质的民爆器材经营企业。2004年实现利润30多万元。
目前,石嘴山市共有3家民用爆炸物品经营企业。
(信息来源:石嘴山市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宁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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