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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措施保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12:48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记者从建设部获悉,我国采取5项措施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强化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在项目选址定点上予以保证。

  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

  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实行税收优惠。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拥有的普通住房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购房的,视新房价值全部或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转让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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