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1:假冒伪劣产品
A公司与B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廉价销售一批名牌家电产品。商品及其包装物上,注册商标、认证标志、专利编号一应俱全。但是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普遍反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B公司为此而找生产厂家查询,生产厂家表示:这批商品并非该厂所生产,完全是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工商行政管理为此而查封没收了该假冒伪劣电器。B公
司为此而蒙受了重大损失。另外,经查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并不存在A公司的登记资料。
律师点评:
A公司利用伪造的合同主体、注册商标、专利编号、认证标志的办法与B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骗取巨额资金,其实B公司在签合同时应认真、细心,避免歧义。
道具2:假合同假凭证
张某原系一民营化妆品制造公司的业务员,但辞职后却利用原任职期间掌握的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稿或授权委托书与有关购货单位签订化妆品购销合同,承诺以非常低廉的价格销售化妆品,并在收取定金或预付货款300多万元后潜逃。另一方面,张某又利用原任职期间手中掌握的债务凭证与欠款客户进行谈判,以低价折让付款为代价向欠款客户返还债务凭证。比如,某客户欠款100万元,但只需还款20万元(给张某),其他债务即告消灭,由张某返还原债务凭证。
律师点评:
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但如果原公司与张某之间没有明确解除劳动关系,则张某在任职期间所实施诈骗行为不应当被认定是诈骗,而应当被认定为是职务侵占。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充分完善劳动合同界定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进行划分责任界限。
道具3:假供求关系
刘先生是一家居用品店的老板。一天,一个自称某外资公司业务经理的徐先生找到刘先生,说自己的一种美国产多用橡皮管寻找华南代理商。刘先生表示考虑一下再与其联系。但两天后,两个外地男子找到刘先生说急需一批美国产多用橡皮管,价钱不是问题。刘先生并没多想就答应了他们,并找到上次说可以供货的徐先生,徐答应让刘成为其公司华南代理商。刘看过材料后,马上下了3万元定金。可是,在这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当初说要货的两个男子了。刘先生这才意识到被骗了。想退货嘛,刘先生所买进的价格是50元一米,而市场上的价格最多也就20元一米。刘先生才发觉所谓的要货人和供货人根本就是一伙的。
律师点评:
其实只要刘先生打听清楚该货物的市场价位,又或者认真查实对方的身份,这样的骗局是很容易被识破的。
道具4:假公司假身份
今年3月,中山某经营食品化工原料公司的何经理通过朋友陈先生认识了A公司的总经理李某,没多久,李某向何说,他公司急需采购220吨味精原料,想向何所在公司采购,但因自己公司的资金被人家拖欠,只能支付一部分现金,剩余的货款以远期支票的形式支付,时间最多拖1个月左右。何经理在收了李某给的6000元喝茶费后,答应帮忙。4月底,何如数向李某的公司供应了220吨味精原料。而何某除了收取李某8万元的现金外,剩下的约定130多万元的货款现在仍是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更严重的是,何经理发现,李某现在的公司已“人去楼空”,李某本人也不知所踪。
律师点评:
不法分子是利用企业经营者挣钱心切的心理,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坑蒙拐骗。
道具5:假汇单假支票
一张姓男子打电话给某公司的李经理,称有某种货物供应,并给出了一个十分诱人的优惠价格。李当即同意进货,但对方却要求当事人要先办一张汇票,传真给他,说要证明该公司有资金实力(或有诚意)才发货。在收到汇票的传真件后便克隆一张一模一样的汇票,然后佯称已发货,并来到当事人公司要求验真票提货。就在验真票的时候,用克隆的假票偷换了真票,把假票给了李经理,再推说明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导致李经理被“掉包”诈骗。
律师点评:
骗子的伎俩其实很简单,就是利用对方急于求成的心理,趁隙而入。(案例提供及点评:广东新华教育学院法律系黄远华副教授;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罗永生律师)(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