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盛大遭遇虚拟财产保护困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02:22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2005年4月,浙江乐清市的林先生将盛大经销商告上法庭,并将上海盛大列为第二被告。无独有偶,安徽马钢力生公司职员谈超也因为在盛大代理运营的《热血传奇》中丢失一把“超级武器”,于今年2月将盛大网络发行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但是,由于举证出现困难,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者均表示,由于这方面法律尚不健全,此事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并让谈超冷静对待此事。

  虚拟财产保护法规缺失

  事实上,盛大发言人、公关部经理李黎君此前就明确承认,盛大作为运营商,遭遇此类案件并不是第一次。他曾表示,盛大将完全按照法律来处理此事。“具体情况需要问法务部。”

  盛大对此究竟持何态度呢?

  记者就此事与盛大公关部王勇联系采访事宜,他称目前浙江乐清的索赔案正处于法律流程中,暂时不便表态。他告诉记者,由于目前虚拟财产保护方面国家仍没出台相关法规,盛大不便发表看法。

  随后,记者便以该游戏玩家身份拨打客服热线。令人费解的是盛大宣称投资500万元建成的呼叫中心,在记者连续拨打三次、每次花费时间为20分钟之后才最终拨通。不过,客服热线工作人员仍没能告诉记者盛大究竟是如何解决玩家虚拟财产纠纷事件的。

  于是,记者又打开盛大网络客户服务专区网页,希望能够找到该类问题的解决办法,但仅在“常见游戏问题解答”页面中发现了“如何对付外挂和封包的问题”的答复:“由于传奇的程序编写严密,可以对外挂或者封包做自动检测和跟踪记录,一旦发现直接删除使用者账号,同时我们会立即对其进行屏蔽。另外,我们保留对开发此类软件者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希望广大用户配合监督,及时反映,自觉维护自己的利益。”

  游戏玩家讲述诉讼历程

  日前,本报记者拨通谈超的电话,他向记者讲诉了发生在网络游戏内外的故事。

  “丢失的‘超级武器’正是盛大代理运营的《热血传奇》中的游戏道具‘怒斩’”。谈超告诉记者,去年的12月7日晚上,他与另外两个玩家韩华军和朱杭三人耗资900多元充卡向游戏系统申请游戏道具“怒斩”,然后由几个出资人在游戏中用交易方式轮流玩耍,不料韩华军和朱杭在游戏中正常交易时,“怒斩”竟被一毫不相干的玩家“洪流”(网名)截获。

  随后几日,三人分别致电盛大客服中心,但得到的答复均为“调查后再作处理”。

  2004年12月10日,谈超等人终于等来盛大的调查结果:“怒斩”是在正常情况下交易给玩家“洪流”的,因此该装备不可能归还。并怀疑他们串通一起骗取装备。随后,三人又几次进行电话交涉,均未果。

  “900元虽然不多,但我们一定要讨回公道,哪怕告到北京高院。”谈超在电话中表示决不放弃。他告诉记者,他于12月13日前往所在地公安局网络信息监督科报案,接待人员做了备案材料。

  2005年2月18日,谈超便携带朱杭、韩华军给其的委托书,以及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一些相关材料,开始了申诉的历程。但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仍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受理。

  证据保全成诉讼卡口

  “从谈超面临的申诉不予受理的情况可以看出,目前的传统取证方式已无法适应网络时代要求。”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白而强在了解这一事件之后告诉记者,网络虚拟财产纠纷诉讼的难点多在于因网络证据的难以即时取得、难以固定而使当事人遇到诉讼障碍。

  他认为,由于网络传输中数字信息的流动性、不确定性和易删改性,使得网络证据难以即时取得,难以固定。这一特征成为影响网络虚拟财产纠纷诉讼的主要障碍。

  白而强向记者强调,证据的确认首先是“证据的妥善保管和提取”(包括游戏数据的保管方式及其在网上流动状况的证据的保管);其次,上述证据的提取过程在其法律上有效性的技术保证,才能使举证依法律认可的方式进行,才能为法庭的审理提供可行条件,才能使网络虚拟财产真正进入法律保护的体系框架中来。对于网游对象来说,要做到这一点几乎不可能。

  因此,他建议:“我们可以借鉴现实司法制度中‘无利害关系第三人’的模式,在网上设立一个虚拟第三方,专门用来保存商家或其他网络用户自愿发送来请求保存的信息(可简化到类似现在游戏中的‘存档’模式),在需要时提交给司法机关作为原始证据使用,这应该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建立第三方数据库

  有专家指出,人们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交流而实现网上各项民事活动,其信息数据的产生、传输和储存借助于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而实现。如果没有客观外界故意篡改或其他差错、故障的影响,其信息数据的原始真实性将可以得到最高精确度的保全。

  这种情况下的电子证据,无疑具有最强的证明力并能准确地反映相关的事实真相。那么,怎样才能获取这最为原始、最强有证明力的电子证据呢?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胡钢在域名法律服务方面,略有心得。他认为,对于网络证据及其保管和提取方式,也可以借鉴域名的争议处理体系,建立在线的、各方都承认其数据真实性完整性的处理机制,比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不过前提是必须有第三方的数据备份,而这又取决于网游供应商。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6月22日 第三版)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