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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海关新规定出入境旅客必须申报随身携带物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12:45 商务部网站

  伊朗市民报六月二十日报道:根据伊朗海关宣布的新规定,出入境伊朗的旅客必须向海关申报随身携带的物品,申报也可以是口头的。如不申报而被查出携有违规物品将按走私处置。允许临时进口的物品包括:首饰、配有磁带和光盘的录放机、收音机、电视机、打字机、电脑、便携式医疗器械等。非居住伊朗的人员、至少连续6个月旅居国外的伊朗人按有关规定和惯例可以开车临时进入伊朗。如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不属贸易性质,办理海关手续后即可提货。如是贸易性质商品,且属限制进口商品范畴,按有关特殊规定办理海关手续。总之
,旅客入境时必须申报随身物品情况并签字。

  (信息来源:驻伊朗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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