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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11:25 商务部网站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集团公司:由我国商务部和东盟十国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10月19日至22日在广西南宁举办。此次博览会共设商品贸易专题展区、投资合作专题国际经济合作展区等5个专题展区。一、商品贸易专题展区1.参展商品类别。本届博览会重点展示我国与东盟各国双边贸易额较大、相互具有市场潜力的机械设备、电子电器、五金建材、轻工工艺、农产品和食品等5大类商品。2.参展费用。本届展会农产品类商品,每个标准摊位费人民币6千元,其他类商品每个标准摊位
人民币1万元。参展费用由企业自理。参展摊位费的缴纳及相关要求,待参展摊位确认后,另行通知。二、投资合作专题国际经济合作展区1.参展范围。从事境外投资、工程承包、设计咨询、劳务合作、电信服务、金融服务、资源开发、加工贸易等企业。2.展出形式。实物、模型、多媒体、辅以图片、样本等多种展示形式和项目对接洽谈、推介会、论坛等多种交流形式。3.展出费用。每个标准摊位人民币1万元。三、有关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参会参展,于5月27日前将参展情况报外经贸局综合科。联系人:王小梅电话:8249502招远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信息来源:山东招远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山东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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