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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纺织品有序出口 临时办法公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11:13 经济参考报

  业内人士提醒企业不要盲目抢关出货

  本报讯商务部19日颁布了2005年第十三号令,公布《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从7月20日起开始施行。对此,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办法》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对促进我国纺织品增长方式转变,稳定纺织品出口经营秩序,将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据了解,商务部此次颁布的《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定)》主要针对设限纺织品,根据企业的实际出口业绩来确定今年出口管理办法出台后的具体出口分配。各家企业不同纺织品、在不同设限市场的出口分配,主要是根据临时出口许可实施前12个月的实际业绩(出口金额)来衡量(以海关统计的出口业绩数据为准)。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张锡安说,这一《办法》的颁布,消除了国内外对于中国纺织品向欧盟出口的疑虑和危机感,使纺织品出口企业出口有规可循,不再忧心忡忡、不知所措,避免了过去“不管价格,先抢订单”恶性竞争的局面。《办法》的颁布,一方面引导出口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向高附加值、深加工的方向发展,并进一步与国外进口商建立更稳定的关系。另一方面,《办法》还为企业的生产、出口营造了稳定的环境,不但有利于配额产品出口,对于其他纺织品出口也创造了比较好的发展空间。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出台意味着纺织品出口企业的重新洗牌,真正有实力的外贸企业将浮现。因为各个企业出口分配的多或少不是按照“量”,而是按照实际业绩(出口金额)来衡量,从而鼓励高附加值的纺织品出口。这样一来,低价走量的企业就会逐渐失去市场,真正有实力、有品牌的外贸企业则将胜出。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则在日前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提醒国内纺织品出口企业,不要盲目抢关出货。

  据了解,中欧达成纺织品协议以后,欧盟海关从6月11日当天就已经开始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对于没有中方出口许可证的中国纺织品禁止放行。

  对此,曹新宇说,有些企业为了抢关提高实际出口的数量,所发的纺织品已经在对方海关出现了封关的情况和卡关的情况。我们有必要提醒企业,这个时候盲目地抢发商品,可能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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