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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要善于及时维权(展业观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11:12 人民网-市场报

  在日前结束的春季广交会上,上海瑞斯乐门窗有限公司经历了这样一次遭遇:展会第一天,其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国内某防盗门企业展位上有几款与自己公司类似的产品展出。

  随后,他们立即向展会主办方投诉。接受展会投诉的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是由主办方会同广东省、广州市知识产权部门三方联合组成的,在经过现场核实、确认侵权、签订《承诺书》等程序之后,涉嫌侵权产品被遮盖住,这家防盗门企业承诺在之后的几天展期内
不再进行展出和销售。

  这是国内展会中为数不多的现场就获得解决的知识产权事件。

  上海师范旅游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负责人金辉表示,虽然国内展会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还不是很多,但今后会越来越多,这是一种趋势。比如上海新近出台的《会展业管理办法》中就规定,主办单位可以设立知识产权接待机构并可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理规则。因此,在设有专门投诉机构的这些展会,如果发现有侵权行为,参展企业完全可以按照它规定的程序来操作;而对于那些还没有设立专门投诉机构的展会,如果发现侵权,企业就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或者向知识产权部门寻求帮助。

  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有时非常耗费企业的宝贵时间,因此企业到万不得已“才发此招”。龚纯表示,在操作程序上以下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1.及早行动,最好能够在布展时就去现场巡视一下,以避免在展会开始前就出现侵权;

  2.如果发觉对方有侵权嫌疑,应努力收集证据和对方的各种资料,把现场照片拍下来;

  3.当确认对方存在侵权时,也不要贸然去找对方理论,应该通过会展主办方等第三方机构来协调解决;

  4.在投诉之前要事先作好功课,准备好自己的专利证书、企业的营业执照等资料,随时交给第三方机构来进行现场核实;

  5.处理结果出来之后,应该监督对方采取实际行动,将涉案产品遮盖或者撤离现场。

  《市场报》 (2005年06月21日 第二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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