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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东河工程”涉嫌大规模毁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09:16 中国经济时报

  近万棵集体林木无证被砍 约八千棵私人林木“失踪”

  本报记者 王海坤 实习记者 张学光

  2005年4月初,就在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联合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会议,并宣布从4月1日至6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挂牌督办10起破坏森林资源大案之后,《中国经济时
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一项防洪、蓄水、绿化、亮化工程——东河工程中,存在砍林未及时绿化以及砍林超量的行为。

  国家林业局提供的具体线索如下:2002年,呼和浩特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东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简称“东河管理处”)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林业局提交了《关于清理河道内阻碍行洪的林木的请示》,要求从防洪需要考虑,清除属于前不塔气村、讨号板村等的1415株树木,清除树木后,堤防两侧将建平均宽度为100米的绿化带。然而,该方砍树后不仅没有及时绿化,而且砍林超量……

  为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先后几次专赴“青城”呼和浩特,进行了一个多月的实地采访。

  塞外青城,在四五月间和煦的阳光普照下,动人的春色溢满了整座城市。沿呼和浩特市政府南侧的主街东行,不久便可见到一条水波荡漾的河,在整个干燥的呼和浩特显得格外扎眼,当地人告诉记者这便是有名的东河。穿过东河西岸改造后的滨河公园往南行,在如意桥西南侧沿东河的岸边,赫然显露出一片百亩之多的空旷地段,既未建如滨河公园般的公共设施,也未建如前文所说的沿河“100米宽的绿化带”或“护堤林带”,这片让人一览无余的空旷地域除了有一个人为建造的设施外,还有几株老树零星散布于高低起伏的地势上,显得格外醒目。然而,从如意桥向该“空旷地段”的河对面以及“空旷地段”南侧的东河两岸望去,河东岸有着遗存下来的密密麻麻的护堤林带,河西岸该“空旷地段”的南侧亦有着如东岸般茂密的护堤林带,纵观改造后的东河两岸,惟有这“空旷地段”像是被“啃掉”了一块原始的护堤林带,空荡荡的。

  正像国家林业局的线索所提供的那样,这片形态像被“啃”出来的“空旷地段”的确原为附近赛罕区的讨号板村所辖,为弄清楚该地段是否存在砍林未及时绿化以及砍林超量的行为,记者对讨号板村的村民做了大量细致的采访,该村村民的说法震动了记者。

  “一万多苗树,村长说,没事!先砍吧!证以后再补”

  胡和平,讨号板村村民。曾是该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在“东河工程”治理期间曾负责清点该村被砍树木的数字。

  记者:我是中国经济时报的记者,这次来主要是调查一下“东河工程”占用你们村林地和砍林的情况,听村民们说当初在砍林子的时候你曾经清点过数,当时清点的大概有多少棵树?现在我们看到的这片“空旷地段”有多少棵树?

  胡:当时是统一砍的,往南不到2千米,宽是100多米,树是9800到9900棵,不到10000棵。这是2002年9月份的时候砍的。

  记者:这批树是谁的?

  胡:是大队集体的。

  记者:是一次性砍倒的吗?

  胡:是。当时他们名义上是疏通河道,实际上是建水上花园什么的,后来2003年春天又砍了现在你说的这片空地。这就包括村里私人的林地了。

  记者:这次砍倒的树木有多少?

  胡:大概有个1000来棵吧。当时他们还签合同呢。

  记者:你是在什么时候清点的?

  胡:2003年的3月。

  记者:那么据说你们村有至少30多户人家的私人林地被砍,是不是就在这片地当中?

  胡:对。

  记者:这1000棵树是在多大的范围内?

  胡:这1000棵树就是在那个大家都知道的266亩地里。当时说是租赁给“东河治理”了。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弄的就让人家给变更了,成了拍卖了。

  记者:这片土地当时上面批准的是砍多少树?

  胡:哪批什么了?根本就没批,前面说的那不到一万苗(棵)树砍的时候都没批,当时村委会给了我们一个巧报乡的40亩的砍伐证,别的乡的砍伐证拿到我们乡用的。我一看说不行,可人家村长(王润恒)说,没事!先砍吧!证以后再补。我一看人家村长也发话了,那就砍吧。还有这1000棵苗树,私人树林,再加上上面那些,共是266亩。当时和村民说的是出租,每亩是补偿200块钱,村民死死地记着是出租。可是后来变更了,变更成拍卖了,变更成拍卖就不是266亩了,而是从现在你看见的这片空地往南,共是718亩,是按每亩5万块钱卖的,其中的那266亩是按照每亩3万2卖的。

  约八千棵私人林木“失踪”

  记者:那这718亩都是林地吗?

  胡:也有荒地,不全是林地,但林地多。树都是4丈多高,最粗的直径已有30公分,细的也有10公分。现在树都在一个什么包头园林处的工地放着呢。

  记者:刚才咱们村的村民说少说也有30多户的树都被砍了,按照林权证上标明的每家都有300多苗树,这样算来最少应当是有近9000多棵树,可是为什么您去数的时候就只有1000多棵了呢?

  胡:等我去数的时候这林子让人家打的就已经淡了,我们是满荒滩上找的数的,当时数的是1000多苗。

  很显然,与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得的线索相比,讨号板村村民胡和平的说法,仿佛平地起波澜——近万棵集体林木无证被砍,至少约八千棵私人林木“失踪”。而且,在大量的采访中,诸多村民的说法与胡和平的说法不谋而合。

  “林权证”上显示着每亩林地有300株树

  赵喜旺,讨号板村村民。他给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提供了一份由呼市郊区人民政府提供颁发给他的“林权证”,颁发日期是1982年7月1日,证书编号是第1300023号,证书上显示着每亩林地有300株树。

  记者:你家共被“东河工程”占用了多少林地?

  赵:2亩,我和我儿子赵开元每人一亩。

  记者:这两亩现在全部被占用了吗?

  赵:全占了。

  记者:那是怎么给你补偿的呢?

  赵:这话说起来就长了,1982年的时候,林业局让我们栽树,谁不栽是要罚的。现在大队占了我们的林地,每人补偿了600元,每棵树2元钱。

  记者:那大约是什么时候占用的林地呢?

  赵:2002年六七月份的时候,具体的时间我记不清楚了。

  记者:当时补偿是哪里给你的?

  赵:我也不知道,当时人家给钱我们就领了,大队里有人通知,我们就去领了,在一个叫马俊为(音)的人家里领的钱,当时我们每个人都按了手印。

  记者:村子里像你这样被占林地的多吗?

  赵:我们一小队就有30多户,其他队也不少,但是具体的我就不清楚了。

  我们拿着林权证呢,早晚有一天能水落石出

  要成贵,讨号板村村民。

  要:我们是1982年栽的树,2002年占的地。等到我们知道的时候,地里连树也被人拉跑了,就剩下一些树墩子了。

  记者:你家被砍的树有多少?

  要:一行就有180株,两行就有360株。

  记者:那树你种了多少年了?

  要:1982年种的树,20年了。粗的也能做檩子了。

  记者:在砍林子的时候,村里通知你们了吗?

  要:没有。我们知道了林子没了,就去找大队,可人家大队也不答复你,我们能怎么办呢?你说庄户人哪有那么多的时间每天追着他们问呢?说还不是个白说?现在的地是人家的,全都圈起来了。上回林业局来人,我们就在路上等他们,也等到了,人家看看我们的林权证说让我们等等,可是现在都一个月了也没见他们再来。要让我们自己去林业局找他们,这来来回回的路费也太贵,反正现在他们要处理就来处理,不处理就在那里扔着吧,我们手里拿着林权证呢,早晚有一天能水落石出。这占一亩地的补偿款和青苗款,到现在是一分也没见着,只说是上报呢。

  记者:那砍倒的树也不属于你吗?

  要:没有,不是说了吗?等我们知道了,地里就剩下一片的树墩子了。

  村子里30多家的树全都被砍了吗?那当然

  闫世禄,讨号板村村民。

  闫:因为这个事我们也曾经到过北京,找到过国土资源部,人家给内蒙古发了个文,说让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来解决。我们的林地通过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打过一场官司,可是到现在也没有回信,一直也没有开庭。我们是有理没处说。

  记者:你现在有多少林地?

  闫:也是一亩,当时全村发的林权证是一样的,当时谁不栽树是罚钱的。当时也没规定栽多少树,就是那一亩地,栽多少算多少,现在林权证上写的是300苗(棵),可是实际上600苗也多,因为这种老杨树都是一个洼子里长好几棵的。

  记者:那现在这些林子都被砍伐了吗?

  闫:因为我的林地是在最西头,也没全砍,两行树就剩个18棵了。

  记者:你的林权证现在还在手上吗?

  闫:林权证在赛罕区,没有林权证人家不给立案,现在是有理没处讲,有没有林权证也是一样,他们说要就给他们了。

  记者:那么法院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开庭吗?

  闫:没有。

  记者:村子里30多家的树是全部都被砍了吗?

  闫:那当然。

  ……

  记者为核实讨号板村被砍掉的私人林木的具体数字,走访了赵喜旺、赵开元、要成贵、闫世禄、云海洋以及没有见到的闫毛毛(已过世)和马二子等十几户人家,他们的林地都每家一亩左右,林权证上注明的每亩都是300棵。

  按照这些村民的说法,他们自己家的林地确实是被砍了,这样粗略地估算一下,至少就有9000棵村民的私人林木被砍。而按照胡和平提供的清点数量却只有1000棵左右,而且是在2003年3月,“满荒滩找着点树”点出来的数字,这中间足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至少约八千棵私人林木在村民们的眼皮底下“失踪”了。

  然而,当记者就此问题到讨号板村村委会采访的时候,该村村支书让记者直接找该村村主任王润恒,可当记者拨打这位村主任的电话时,他只说了句:“我没时间,这事儿你去问内蒙林业局吧。”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砍林与“林地”之辩

  顺着王润恒的指引,记者就“东河工程”涉嫌砍林问题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资源林政处处长王才旺。

  面对记者,代表林业主管部门表态的王才旺表示,讨号板村村民的私人林木的确在“东河工程”中被砍了,但是砍树的数量并没有超出被许可的数量,理由是当初参与砍树规划勘查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勘察设计院在继续核查时发现如今砍树的范围在当初勘查的范围以内,由此推断,树并未多砍。而且王才旺指出,讨号板村村民的这些私人林木所在的土地并不是“林地”,由此可以说,这些林木不是在林地中被砍的,就不能认为是严格意义上个“砍林”。王才旺的这一说法让记者一头雾水,既然非“林地”,讨号板村的村民们为何多年来拿着呼和浩特市郊区人民政府颁发给他们的“林权证”呢?

  而“砍林”事件的主要责任方呼和浩特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春华水务”)对此的表态也让人纳闷。“春华水务”的新闻发言人、书记马智军不仅与内蒙古林业厅的王才旺说法一致,还拿出了一个“证据”——一张摄于2003年9月的“东河工程”卫星摄像图,在这张图上,发言人马智军指着一片散布着几点绿色的区域告诉记者,这就是目前这片“空旷地段”树木被砍以前的原状,“一共也没有几棵树嘛!”但是,据讨号板村村民们的说法,早在2003年3月,他们的私人林木就已经被砍伐殆尽。

  未补种“100米宽的绿化带”

  然而,就是否如当初上报采林许可材料中承诺的那样补种了一个“100米宽的绿化带”一事,各方言论竟颇有出入。

  “春华水务”的新闻发言人、书记马智军就此问题对记者作了肯定的回答;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资源林政处处长王才旺对此问题却选择了回避,他称这要看“东河工程综合治理总体规划”。

  但当记者电话采访呼和浩特市塞罕区林业局林政股股长严凤翔时,这位“东河工程”伐树一事报批的一线经手人却就报批文件中是否有“在砍伐区域内做一个宽100米左右的绿化带”一事,明确回答称:有!记者追问该绿化带在采伐树后是否补做了,严建议记者亲自到砍树置林区域现场去看,“一看就明白了!”严最后说。记者希望复印一份当初呼和浩特市塞罕区林业局就该事件的采树许可材料,严称需请示领导,但之后记者几次打电话找严,严均不在办公室,复印材料一事亦无疾而终。

  正如严凤翔的建议,记者在东河西岸如意桥西南侧那百亩之多的“空旷地段”内并没有看到所谓的“100米宽的绿化带”或“护堤林带”,在这里一看,确实是一目了然。

  然而,就是否应补种这样一个“宽100米的绿化带”,记者再次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该厅建设管理处的一位姓强的负责人称,像历来洪水很频繁的东河,在河堤两岸栽防护林带显然是生物防洪的有效手段,国家应该是非常鼓励的。在实施像“东河工程”这样的工程时,旧河道两边有树,在做新改造工程缩减原河道时,河道内的树进行砍伐,国家林业部门按林业政策,一般会要求在新河堤外侧补种等数量的树,“林业主管部门会有相对硬性规定。”而城建部门也会从美化绿化城市的角度对此提出相应的要求。在制定规划时,可研阶段会有各方面专家对该问题详细研讨,对这个“林带”进行充分考虑,否则“规划”很难通过。

  难觅踪迹的“东河工程总体规划”

  那么,当初的“东河工程总体规划”中究竟对该“绿化带”是否作出过相应的规划呢?

  记者首先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政府。市政府负责城建口的秘书五处一位姓安的女秘书告诉记者,由于东河工程治理是由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主抓的,规划、设计、施工都是由水务局来组织完成,规划等方案也都存在水务局那边。

  于是记者直奔呼和浩特市水务局,记者向水务局办公室的人士提出就此事是否能采访水务局的局长或副局长,该办公室一位姓郝的男士称,局长出差了,并且不在该局办公,副局长们接到了呼和浩特市政府的会议通知,说是研讨“东河工程”一事,全部到市政府开会去了,而且这会至少开三天,让记者下周再来。

  记者随即赶往呼和浩特市政府,希望能从市政府得到关于“东河工程”事件研讨的最新结果,在市政府办公厅王主任的推荐下,记者电话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政府分管城建并自始至终负责“东河工程”的主要领导、政府副秘书长杨云峰(音),该秘书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并不知悉市政府正在召开的关于“东河工程”一事的有关会议,更对水务局的副局长们在市政府开会一事表示惊讶,他建议记者要了解“规划”还需找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主管该项目的马局长了解情况,他称自己对该“规划”并不知情。

  记者遂打电话给税务局的那位郝先生,他以坚定的语气告诉记者他们局的马局长的确在市政府开会,至于“规划”,只能让马局长发言,之后,这位郝先生给了记者马局长的手机号,但自当时起至此后数天,记者多次拨打该手机,也均是“关机”的提示音……

  那么踪迹如此难觅的“东河工程总体规划”究竟在哪?“真面目”如何?

  种种悬疑未决

  由于多方采访受阻,虽然记者前后奔走了一月有余,但在该事件中还有几点悬疑未决——

  其一,讨号板村的私人林木究竟是依据什么样的手续砍的?

  在采访中,就该问题几方说法不一。

  其二,讨号板村被砍的私人林木所占用的土地究竟是如何从租赁到拍卖的?

  就村民云海洋手中的一份“东河治理租赁协议”显示,村民云海洋家的那块土地确实是村里以租赁的名义出租给“春华水务”东河治理建设管理处的,上面有村主任王润恒的签名。可是后来为什么村里又以每亩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呼和浩特土地拍卖储备中心,村民们就不知道了。但土地补偿款始终没有到村民的手中却是村民们一致阐明的事实。

  尾声:当事人突然现身辩解

  就在本报道即将截稿前夕,那个记者在呼和浩特一直难觅踪迹的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主抓“东河工程”项目的马局长协同一干人等突然出现在本报在北京的办公楼的会客室里,称要对记者本篇“砍林事件”的报道给予几点说明。

  这位局长在向记者细致地阐述了水务局的职能、治理东河的必要性之后,并未向记者主动提及上文中记者急于找寻的那个“东河工程总体规划”,更没有言及当初呼和浩特市塞罕区林业局就该事件的采树许可材料,而是将谈话重点集中在“砍林”的依据及治河的土地(即农民们遭砍的私人林所在的林地)上。

  马局长向记者声明,“东河工程”中砍伐的讨号板村村民们的林木属于该村“农民非法栽种的树木”,理由是该树木位于原东河两岸堤防之间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因为堤防是在1962年建成的,而堤防内的树木是七十年代后期农民非法种植的。”马表示,国家《防洪法》有规定,防汛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期可以在其所辖范围内,用于防洪考虑砍伐相应的树木。由此推理,该水务局有权在其管辖下的东河河道管理范围之内对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高秆作物进行清障。而且,马称,对于农民非法栽种的树木历来应由农民自己去清理,水务局一方不应该花钱。至于后来给村民们的那600块钱林木补偿,只是该职能部门一时安抚村民的权宜之计。

  面对马局长的说辞,记者十分不解的是遭砍林木何以“非法”?因为根据讨号板村村民们的说法,这林木是“1982年的时候,林业局让栽的树,谁不栽是要罚的”,而且,此后呼和浩特市郊区人民政府还颁发给他们了“林权证”。既然是主管部门下令栽的树,又有当地政府颁发的“林权证”,那么何以“东河工程”一开工,遭砍林木就变“非法”了呢?反之,假设遭砍林木的确如马所说属“非法”栽种,那么在此之前,水务局竟然会坐视这些“非法”林木长在东河1962年建的堤防内长达20年之久,而无任何异议?还有,当初当地林业部门让村民们栽种这些“非法”林木时,水务局怎么没有站出来发出不同的声音呢?

  正如《防洪法》的有关规定,防汛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期可以在其所辖范围内,出于防洪考虑砍伐相应的树木。据马局长介绍,东河曾在1985年发生过一起有史以来最大的洪水灾害。于是记者质疑,当年发生洪水时,那些讨号板村村民在所谓的“河道内”已经“非法”栽种的树难道没有妨碍行洪安全吗?当年为何水务局不因此而将仅栽了几年的树木全部砍伐掉呢?反而是任由它生长至“东河工程”开工。要知道,那可是处于真正的“紧急防汛期”,而“东河工程”开工前后似乎与“紧急防汛期”毫无关联。但对记者的质疑,马无言以对。记者再就“东河工程”砍林事件追问究竟是哪个机构下令砍林的,马回避不答。

  马局长只是表示,农民们“林权证”上所写的“一亩林地300棵树”的说法有误,“其实到后来根本就没树了。”然而,此后在“春华水务”的新闻发言人、书记马智军(和马局长一起来的人中之一)拿出的另一个有力“证据”——一张摄于2000年的“东河工程”所在地的卫星摄像图上,对照此前的那张2003年9月的卫星摄像图,显示出来的如今这片“空旷地段”(即讨号板村村民私人林木所在地)树木被砍以前的原状时,记者发现,该区域的北段显示着大片的绿色,而南段有部分的黄色,很显然,这南段的“黄色”,即是记者多次在现场所见的沙地和荒地,而北段的绿色呢?面对那片显而易见的绿色,记者向在场的一干人提问那片绿色“究竟是耕地还是林地”时,无论是“春华水务”的新闻发言人、书记马智军,还是这位呼和浩特市水务局的马局长均无言以对。

  接着,这位水务局的马局长就“东河工程”治河的土地一再向记者表示,这些地并非“林地”,因其在东河的原河道内,根据有关规定,水务局有权对这些河道用地进行处置。按马局长的说法,讨号板村村民们一直企盼的那些自家遭砍林木所在的“林地”的土地补偿款始终没拿到实属必然。为此,马还拿出一份2005年4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检测规划院关于“东河工程”的“土地勘测报告”作为“证据”,由于该“证据”中所核定的林地数据与讨号板村村民们提供的数据出入较大,记者希望马局长等能进一步说明,但马局长等并没进一步解释。

  最后,马局长就本篇报道中提到的“悬疑之二”——呼和浩特土地拍卖储备中心“收储土地”一事进行说明。马称,该行为属政府对滩地(河道用地)利用的统一行为。他还表示,“随着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搬迁,东河已成为城中河,一二期工程治理段已成为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更为重要的是,如今该河还要通过呼和浩特市有名的如意开发区,随着如意开发区的招商引资渐火,这里已经成为整个呼和浩特市最具升值潜力的地段之一。

  这是否意味着这些有争议的“林地”为什么卖价能高达5万元的原因呢?

  本版摄影 本报记者 王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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