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满足四条件试点最好做
北京消息清华同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保荐人西南证券认为,通过首批4家试点企业的实践可以得出初步结论:凡满足高市净率、低市盈率、非流通股东占股本比例高、股权构成比较单纯等条件的上市公司,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制订方案和拉票的难度更小。此外,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几年股价和公司业绩情况也具有相当的决定作用。
西南证券北京投行部承作主管谢玮表示,以上述评价标准衡量,清华同方在4家试点中相对条件并不好,能够参与首批试点,决定进行这项工作确实不容易,前期方案提出的对价水平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他进一步解释说,之所以说同方支付对价的力度较大,原因在于首批4家企业中,同方非流通股股权比例最小,非流通股东支付对价本应最低,但4家横向比较,同方折合10送3.56股的对价支付水平仅仅低于三一。
虽然方案未获通过,但谢玮认为,这个方案考虑到双方的利益,特别是尊重了流通股东的利益。虽然表面看股本增加,但企业实际上已用利润增长的预期和保证为每股收益加了保险。考虑到对价能力,这个方案已经相当优厚。我们和企业都做了相当充分的努力。我认为,方案没有通过,中小股民有实实在在的损失。谢玮说。
从表决情况看,流通股大股东对同方方案绝大多数是认可和支持的。在表决过程中,反对意见可能比赞成意见表达得更充分--对公司方案持比较坚决反对态度的小股东,很可能会参与投票并投反对票;但对方案持赞成或无所谓态度的股东,则有相当一部分可能不会参加投票。
谢玮表示,清华同方和西南证券确实都没给自己留下讨价还价的空间,既然参与的是对中国股市具有历史意义的首批试点,就想与企业一道拿出最大的诚意尽量一次性到位。至于流通股股东是否因没有得到讨价还价的乐趣而产生负面评价,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
作者:记者 周翀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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