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的试点方案应该很快就会实施。方案实施后,作为保荐机构,我们对公司也不会‘撒手不管’。我们会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出好的方案和建议,比如说管理层激励机制的设计。证监会日前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增持流通股、上市公司回购的政策办法,公司如果有这方面的意愿,我们也会参与。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总经理林郁松的话语令记者明白保荐机构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中的作用并未止步于方案过关。
林郁松表示,首批四家试点公司的方案各有特色,相比之下,紫江企业试点方案中对流通权对价的估值方法可以算是独树一帜。对价测算时,在确保市值不变前提下,对非流通股的估值低于每股净资产,在更大程度上确保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项目团队基于紫江企业非流通股股东的实际情况,创新性地设计了超出法定减持速度和幅度的股东减持承诺条款;为了展示非流通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的信心,又创造性地设计了非流通股股东加持价格下线条款。这样的进一步承诺将两类股东的利益更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增强了流通股股东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
紫江企业的试点方案一步到位,并在股东大会得到了93.54%的赞成率,关键是很好地平衡了各类股东利益,林郁松表示,成功的方案必然是体现了市场各方利益、取得了市场认同的方案。只有准确全面地了解各方股东的各种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地兼顾各方股东的利益方案才可能具备最广泛的股东基础,多赢的结果才会获得多数股东的赞同。这一点上,保荐人和紫江企业有共同的认识,紫江企业的方案确定过程,是一个不断体现市场各方诉求的过程。
回顾这一个多月,沟通似乎比方案成形占用了更多的时间。但林郁松仍表示,时间还是太紧。我们在进行后续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时,沟通工作应该会做得更好、更全面。在紫江企业股东大会表决时,占股份总数81.27%的投资者参与了投票,占流通股股份54.90%的流通股股东参与了投票,高参与率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项目团队全方位沟通工作的成效。
林郁松和国信团队目前已经投入到第二批试点的准备工作中去了,林郁松说,各家公司情况不同,每一家公司的改革方案都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难以类推。但是从紫江企业试点工作中得来的经验却是需要铭记的:要时时刻刻将保障流通股股东利益作为方案设计的核心。
作者:记者 张喜玉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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