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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吴晓灵称动产有望成为抵押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福州20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在此间说,人民银行正在积极参与物权法的修订,拟增加动产抵押质押的内容,为企业融资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吴晓灵在福州参加海峡青年论坛时说,现行的担保法规定,质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等动产可以作为抵押物,但是对于“其他财产”没有作明确的解释。在实践中,有些动产和权益是有价值和能带来未来收益的,比如存货、应收账款、收费权、
尚未收获的农作物等,但根据现行的法律,这些动产都不能作为抵押物和质押物,这就影响了企业的融资能力,人民银行正配合立法部门研究将这些动产纳入抵押、质押的范围。同时,吴晓灵强调说,合格的动产作为抵押质押物,要以规范的经营活动纪录为前提,因此企业一定要规范经营。

  吴晓灵说,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有三条路可走,一是现有商业银行可以针对中小企业特殊的财务、经营状况,设立特殊的评判标准,成立专门的信贷部门;二是鼓励设立新的、民营的、社区的金融机构,鼓励现有的民营金融机构更多地为中小企业服务;第三,鼓励成立专门的小额贷款机构,它不吸收存款,而是专门从事放款业务。通过成立此类金融机构,将民间金融活动引导到正确的发展轨道。

  吴晓灵说,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中国今后金融改革的方向。现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和转折时期,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资本市场的功能将逐渐完善,必将为众多企业的成长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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