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蒙古山矿泉水—清水泉,位于木兰县新民镇境内蒙古山脚下,该矿泉枯期最小流量为79.2立方米/天。1993年10月,新民镇政府委托省地质勘察设计院对清水泉进行了勘察评价,由矿泉水检测部门对清水泉水质进行了检测,最后由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技术评审组进行鉴定。一致认为,该矿泉水赋存在白垩系沙岩断裂带中,检测结果为含锶0.4—0.64毫克/升,
偏硅酸50.7—54.6毫克/升,已达到GB8537—87界限指标,属含锶偏硅酸重碳酸钙美型矿泉水,主要质量指标优于青岛崂山矿泉水,可以作为瓶装矿泉予以开发。
二、生产规模及投资。
根据矿泉流量和市场销售情况,经论证,在近期内以年生产销售2万吨为宜。投资规模确定为2000万元,其中固定投资1300万元,流动资金7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厂房、场地需资金600万元,设备需550万元,无形资产及前期费需150万元。
三、预期经济指标
1、年产量:2万吨
2、销售收入:2500万元
3、利润:650万元
4、税金:200万元
5、投资回收期:3年
四、招商方式
1、由外埠投资商独资建设。
2、合作经营。
联系单位:木兰发展改革局
联系电话:0451-57082247
联系人:温馨
(信息来源:木兰县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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