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17日宣布,42家上市公司参加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其中包括大盘蓝筹企业长江电力、宝钢股份等。
证监会提供的这42家试点公司名单分别是:上港集箱、宝钢股份、中信证券、银鸽投资、人福科技、广州控股、郑州煤电、金发科技、物华股份、华发股份、浙江龙盛、华联综超、凯诺科技、风神股份、亨通光电、中化国际、长力股份、华海药业、天威保变、恒生电
子、卧龙科技、中孚实业、申能股份、宏盛科技、东方明珠、国投电力、长江电力、宝胜股份、农产品、吉林敖东、鲁西化工、韶钢松山、新和成、伟星股份、传化股份、永新股份、鑫富药业、中捷股份、海特高新、苏宁电器、七匹狼和苏泊尔。
中国证监会负责人17日就启动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发表谈话指出,首批四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已于日前基本结束。实践证明,股权分置改革中市场化的协商机制和分类表决的制度安排是行之有效的,公众投资者表现出了较高的参与热情,首批试点市场反映较好,具备了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的条件。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针对市场提出的首批试点企业规模较小、公司代表性不够强、首批试点方案较为雷同、推广适用性不够等意见,第二批试点在进一步巩固改革试点的思路和原则基础上,扩大了试点企业的覆盖面,增强了试点公司的代表性和试点方案的多样型、适用性,以巩固和扩大试点的导向和示范效应。比如,对于市场反映的首批试点中缺乏蓝筹企业参与的情况,第二批试点引入了长江电力、宝钢股份等大盘蓝筹企业参与改革,试点涵盖了大型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和中小板企业等不同类型和层面的企业;对于市场反映的首批试点方案不够多样化的问题,在第二批试点中鼓励试点公司进行方案创新。
这位负责人说,第二批试点企业的产生是公开透明、合乎规范的。在证监会下发《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后,符合条件的保荐机构积极与有关上市公司进行协商、设计改革方案,并根据要求向证监会上报改革意向方案。
6月17日,首批试点公司金牛能源的试点方案以95.757%的赞成股份比例通过了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份中有约81.07%的投了赞成票。至此,首批四家试点企业全部完成了试点方案的投票程序,三一重工、紫江企业、金牛能源三家的改革方案通过了股东大会表决,清华同方的方案被否决,首批改革试点工作基本结束。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第二批试点公司具有更加普遍的代表性,42家公司的试点方案是否照顾到中小投资人的利益,将向流通股股东推出怎样的对价方案,将备受市场注目。(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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