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成为中小板“兴奋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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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09:17 证券时报 | |||||||||
具有优势的权证 权证作为一个金融创新品种,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方面,比其他股改方法在理论上存在诸多优势,比如更具灵活性、认沽权证的利益锁定、某些条件下有利于稳定股价等。下面笔者就对新推出的三大权证方案从投资者角度分别进行一下简要分析:
分批送配认股权证方案。即非流通股股东以希望流通的非流通股为标的,向流通股股东免费发送对应数量的认购权证,行权得到的标的股票上市流通。比如某上市公司总股本2亿股,其中非流通股1.5亿,非流通股股东首次准备将5000万股流通,为此向流通股股东免费发送5000万股的认购权证,如果到期有3000万份权证被执行,则对应的3000万股股票成为流通股,其余1.2亿股仍不流通;如果再考虑流通,必须再发权证,以此类推。此方案涉及到行权价的问题,即只有在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时,非流通股才有获得流通权的可能。该方案如同为非流通股设置了一个阀门,也就是在流通股东受益的情况下,非流通股才可以得到流通权。此方案对非流通股股东来说有稳定股价的冲动(为了行权的需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但是,如推出时的权证行权价即低于股价,则明显使股价有下拉效果。 对于此方案而言,投资者无论是持有股票还是持有权证,大体没有分别。 一次送配认股权证方案。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每位流通股股东免费发送一定数量的认购权证,权证标的为对应数量的非流通股;权证上市后,所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当权证价格低于某约定值时,权证持有人可将权证回售给非流通股股东。不同的是,此方案无论股票是否行权,非流通股在权证上市时即获得流通权。对投资者不利的是,非流通股股东为了少支付对价,有打压股价的冲动。比如打压股价至行权价之下,致使权证无法行权。从而减少支付对价甚至不支付对价。此方案对投资者而言,持有股票不如持有权证,因为持有权证还有回售条款的保护,即如果权证连续若干交易日低于某约定价格,则持有人可将权证按该价格回售给非流通股股东。总体而言此方案对投资者不利。 认沽权证方案。即非流通股股东免费向每位流通股股东发送与其持有的流通股数相同的认售权证,权证的行权价为标的股票过去一段时间的均价;权证行使时,按行权价与当时股价的差额结算现金,或按差价与当时股价之比折算成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权证上市后,全部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例如,某上市公司有非流通股3亿股,流通股2亿股。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免费发送2亿股认售权证;按过去一年标的股票均价,确定行权价为8元。权证发行后,假定在某个行权日标的股票市价为5元,权证持有人要求行权,非流通股股东须向权证持有人支付现金差额3元,或按每份权证送3/5=0.6股给权证持有人。此方案应是对流通股东最为有利的方案,能使投资者锁定收益,也就是说股票下跌的损失可以在权证收益上得到相应补偿,反之亦然。此种方案可以说从一定幅度内(因为权证有最低结算价限制)使投资者得到保护,同时更使得该品种可实现做空机制,因而较其他品种有极大的优势。 关键还看对价 权证的推出,归根结底是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博弈,是一种零和游戏。笔者认为,权证方案能否为投资者所接受,关键仍要看是否具有优厚的送股及分红对价,因为权证只具有附带赠送的性质,而不能作为解决股权分置唯一的对价形式。 当然,中小板也有一些优势,比如无再融资情况、基本属于民营企业,以及较高的资本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等等,这些都有利于其采取送股分红加免费赠送权证方式,因此,中小板部分个股未来的对价要比主板市场更值得预期。 总之,笔者认为,权证方式已经为未来股票带来想象空间,即使前两种权证方式最起码也能带来短线的抢权行情,第三种权证方式更可以大胆买入。当然,公司基本面也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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