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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资本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年内试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05:5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民间资本不仅可以进入金融领域,还可以直接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贷款业务,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僵局将由此逐步打破。“今年年内肯定进行民间资本向中小企业放贷的试点。”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17日在福州向记者透露,“目前央行与银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制订具体的政策措施。”

  吴晓灵告诉记者,这种完全可以由民间资本全额出资的“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年
内将在陕西、山西、四川、贵州等省的农村进行试点。

  由民间资本成立的贷款组织对资本金、利率、股东等有什么要求?吴晓灵称,资本金方面没有什么限制,但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个,利率也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只要不触犯高利贷法都行,关键是不能吸收存款。所以只能“只贷不存”。(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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