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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经济适用房骗购 北京将扩大资格公示范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04:54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潘澄清 容安才) 北京市建委将把经济适用房购买人资格公示的范围,由现在的网上和办公现场公示,扩大到购买人所在的街道和单位。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扩大经济适用房购买人资格公示范围,以加大对骗购经济适用房行为的打击力度。

  这位负责人18日介绍说,目前,北京市审核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主要是在北京建设
网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办公现场公示申请人相关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被举报的,将批准其购买资格。

  自去年1月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公示制度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北京市建委共接到群众举报52例,46户家庭被查实存在虚报个人申请资料、伪造户口簿、单位公章等行为,这些已购房屋已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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