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允许民间资本组建“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并在年内试点
民间资本不仅可以进入金融领域,而且还将可以直接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贷款业务了。
“今年年内肯定进行民间资本向中小企业放贷的试点。”6月17日,在福州举行的第三届海峡青年论坛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向记者透露,“目前央行与银监会正在积
极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
吴晓灵表示,为了让民间借贷有正常的途径,我们应该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允许由民间资本全额出资组建“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这种“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年内将在陕西、山西、四川、贵州等省的农村进行试点。
吴晓灵指出,由民间资本成立的贷款组织,在资本金方面没有什么限制,“你有多少钱就只能做多大的贷款规模”,但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个,利率也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只要不触犯高利贷法都行,关键是不能吸收存款,也就是说只能“只贷不存”。因为吸收存款容易造成非法集资,将严重扰乱金融市场。
吴晓灵说,允许成立这种“只贷不存”的贷款组织,并不意味着将地下钱庄合法化。民间资本和地下钱庄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地下钱庄涉及到洗钱的问题,属于非法犯罪行为。放开民间金融就是给它一个合法的渠道,让洗钱等非法犯罪行为没有生存的基础,让民间借贷有正常的途径。21世纪经济报道
温州拟设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
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温州市银监分局和温州市体改委日前完成了《在温州试点“中小企业投资融资公司”的可行性研究》课题,并首次透露了即将在该市试点的“中小企业投资融资公司”的运作模式。
温州组建投融资公司的具体方式是:先试点设立1家,由市政府明确一个主管部门,组织、鼓励和引导温州市辖内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的5~10家企业发起;采取股份制的组织形式,每个企业平均出资,股份占比相同并享有同等权益;首期吸收资本金最低为实收人民币5亿元。据悉,目前温州已有众多民营企业向监管部门咨询入股事宜。
由于该机构“不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因此其资金来源为:近期为金融债券、有担保的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资金。中期是提高资本金额;接受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的大额定期存款,或委托存款、委托投资基金。远期则将突破一些规章,吸收邮政储蓄协议存款;吸收法人金融机构的投资等。
报告同时表示,其“放贷”的利率规定在高于国家法定利率和低于民间自由借贷利率之间。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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