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依兰至丹清河旅游公路二期工程建设(简称“依丹”旅游公路)
二、项目背景和项目基本情况:
依兰县是黑龙江省旅游资源大县之一,又是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着秀丽的自然山水和多彩的民族风情,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丹清河旅游区成立于1989年,并经黑龙
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其定位是以森林、山河景观为主体的江北森林风貌区,集自然风光、文物古迹于一体,开发为供旅游者观光、渡假、休闲、疗养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丹清河旅游区已成立了风景开发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旅游的规划设计、对外招商引资,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的策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和管理。
“依丹”旅游公路建成后,会更好的发挥依兰县的旅游资源优势,变资源优势为产品优势、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全面开创依兰县旅游经济发展的新局面,发挥旅游业在第三产业的龙头作用和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
“依丹”旅游公路建成后,会将国家主干线同三线佳哈高速公路、哈肇公路、哈伊公路有机的连接在一起,依兰、通河松花江南岸的车辆无需绕经佳木斯、鹤岗到伊春,可直接通过“依丹”旅游公路及延伸到郎乡的地方道路,首公路局计划列入县级道路,
“依丹”旅游公路的建成是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路网化布局的有机补充。
三、项目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建设规模
1、路线建设里程:全长45公里,起点位于省道哈肇公路K297+608处,终点位于四块石景区与冰州峡谷景区分岔道口;
2、路基土石方:369920立方米;
3、路面铺装:278800立方米;
4、小桥148/9米/座;
5、涵洞:19道;
6、交叉工程:与道路交叉36处。
(二)技术标准
1、计算行车速度:平原微丘:60公里/小时;山岭重丘:30公里/小时;
2、路基宽度:平原微丘:8.5米,山岭重丘:7.5米;
3、路面宽度:平原微丘:7米,山岭重丘:6米;
4、桥面设计载荷:汽车—20、挂车—100,为三级公路标准。
四、项目总投资、投资筹措
(一)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6533.32万元,分两期进行施工。工期工程修建哈肇公路道口至漂流区报达山庄段,全长23公里,总投资3463.25万元;二期工程修建漂流区报达山庄至路线终点段,全长22公里,总投资3070.07万元。
(二)资金筹措
一期工程资金3463.25万元;申请首计委旅游专项国债1500万元,占总投资的43.31%;地方政府自筹、向社会融资、申请银行贷款1963.2万元,占总投资的6.69%。一期工程已于2003年月竣工通车。
二期工程资本金3070.07万元:申请省交通厅网化工程补贴、申请省计委旅游专项国债、地方政府自筹、向社会融资、申请银行贷款筹集。二期工程开工为2004年4月,竣工通车为2004年10月末。
五、经济评价
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为12.14%;财务净现值(FNPV)为4099万元;财务效益费用比(FBCR)为1.50;财务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0.41年(含建设期);财务动态投资回收期为14.56年(含建设期)。
六、项目建设的基本原则
1、二期工程建设采取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誉、谁承担风险。
2、本着工程建设与旅游漂流相结合两不误的原则。
七、合作建设方式
可采用两种合作建设方案之一。
第一方案:投资方承担二期工程除国债资金(900万元)以外的全部剩余建设资金(按设计概算为2148.55万元)及一期工程缺口资金(800万元人民币),负责二期工程施工建设任务。县政府将依丹旅游公路全程收费经营权出让给投资方,双方测算协商,确定经营期限,待经营期满后,投资方将经营权交给县政府。
第二方案:投资方承担二期工程除国债资金(900万元)以外的全部剩余建设资金的50%及一期工程缺口资金(及800万元人民币),负责二期工程施工建设,并获得依丹旅游公路全程收费经营权,双方测算协商,确定经营期限,待经营期满后,投资方将经营权交给县政府。
八、招高引资优惠政策
凡是来依兰县投资建设依丹旅游公路,享受依兰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其他优惠条件可面谈。
联系人:王铁彬
电 话:57223955 手机:13091452870
邮 编:154800
(信息来源:依兰县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黑龙江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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