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作为全国南方集体林区48个重点县之一的福建尤溪,大胆探索林权制度改革形成了具有尤溪特色的林改模式,备受业内关注。
据介绍,尤溪现有森林面积38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6%。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集体林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各种矛盾不断凸显,山林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林区经济陷入困境。自2003年开始,尤溪县从产权制度入手大胆突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重朔
了林农的主体地位,初步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建立起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从而使林业走上了生态增效,林农增收,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尤溪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明晰所有权;落实经营权;开展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在操作过程中,他们严格依据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对山林的依赖程度,分类进行指导,确保了改革的平稳有序,赢得了上上下下的一致共识。
通过改革,尤溪林地、林木、森林,由资源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资本。目前,林农以林地、林木产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抵押贷款,森林担保,森林流转,活林木买卖等经济活动在尤溪空前活跃。
(李青松 严文)
《市场报》 (2005年06月17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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