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安县出台了《关于做好2005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四项制度”,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一是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凡是向农民收取税费都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要求全面、准确、合法,严格按照江西省农业厅统一制定的表样公开,公示形式要贴近群众,要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同时,要根据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内容。凡是按规定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的,农民有权拒缴。二是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
一费制”收费,即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县级财政要按照省政府核定的预算内平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严禁挤占、挪用教育经费。三是严格执行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对贫困村和经济条件一般的村不得突破400元和600元,经济状况较好的村不得突破800元。农村中、小学校的报刊订阅,按照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完小分别限额在800元、600元、400元之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村集体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或向村干部、农民、学生摊派报刊征订。四是严格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各种损害农民利益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克扣粮食直补资金、不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和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信息来源:万安县地方商务之窗)
(信息来源:江西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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