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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生吃回扣首次被定罪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11:07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宁德市中级法院日前以受贿罪终审判处福鼎市医院的华某等3名医生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福鼎市卫生局依据《执业医师法》,注销了华某等3人注册医师资格。这是福建省首例医生因吃回扣被判刑又被注销其注册医师资格的案例。

  据介绍,宁德市中院认为,福鼎市医院虽属公益医院,但是国有事业单位,其医生属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为替药品经销商促销药品,利用手中处方权
开列昂贵搭车药品从中收受回扣,其行为破坏了人民医疗保障制度和药品市场秩序,均已构成受贿罪。

  (阮友直)

  《市场报》 (2005年06月17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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