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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管企业名称登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10:26 经济参考报

  专家认为其规定可遏制企业“李鬼”

  本报讯上海16日通过《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应当便于辨识,不得与已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法规具体规定了名称近似的5个具体内涵:企业名称均含行业表述,字号相同,行业表述文字相同,但组织形式不同的;企业名称均含行业表述,字号相同,行业表述文字不同但含义相同的;企业名称均含行业表述,字号的字音相同且字形相似,行业表述文字相同或含义相同的;企业名称均不含行业表述,字号相同,但组织形式不同的;企业名称均不含行业表述,字号的字音相同且字形相似的。

  专家介绍,由于国家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在核准企业名称时只要求排除同行业中字号相同的情况,因而音同而形近的企业名称比比皆是,国家大法规范不及。上海的这项规定将尝试遏制企业“李鬼”的出现。

  作者::金旼旼 季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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