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在美国遇到被警察查问、拘捕,或者搜查的时候,往往因不会讲英文而使警察产生误会,采取过火行动。遇到这种情况,应该保持镇定,礼貌、合作,对话数量简单,实话实说。如果英文不好,应立即说明。对警员普通的称呼可以用Officer,即警官先生。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的第一句话、第一个反应,是很关键的。因为警察要立即判断你的危险性和暴力反抗的可能性。可以理解,如果突然被警察拘捕或搜查,自然会急于表白自己的无辜,甚至质问警察有何凭据。不过,有时会适得其反。最有效的办法是立刻让警察判断定你的身
份。应该说:“警官先生,我的名字是……,我住在……,我的身分证在……。”切不可着急在自己身上或车里找你的证件,因为警察有可能误认你是在寻找武器。你应该地清楚告诉他,你的证件在哪里,例如:我的证件在我皮包里,让警察自己去拿或者等待他的指示。如果警察有充分理由怀疑此人有犯罪企图,或者警察有充分理由相信在该地区内已经发出有效的逮捕令要拘捕此人,便无须逮捕令也可逮捕对方。所以,如果有警察要逮捕你,你应该在清楚表明自己的身份后,要求他出示警章,出示逮捕令或说明逮捕的理由。即使你不满意他的理由,你也应该合作,不可以拒捕,但可以要求尽快容许你找律师以得到适当的法律保障。除了及时地表白自己的真实姓名、地址和出示身份证明之外,你有权保持沉默。不是装聋作哑或对警察的问话置之不理,而是当警方问及一些和罪证可能有关的事,你可以坚持要等待你的律师在场时才作答,或等待你的律师协助之后,才决定是否作答。虽说美国警察部队的素质相当好,成员文化程度最少中学毕业,有不少是大学毕业的,都接受过警察学校的严格训练,在一般大城市任职的,近些年来还增加了一些种族关系课的训练,但因目前严重的罪案增加了,警队的人力和资源却没法相应地增加。所以,在拘捕疑犯之类的特殊环境之下,对语言和文化背景都有障碍的移民事主,如果警员称为缺乏经验,或不够镇定,很容易会有过火或处理不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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