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外窥
据《成都晚报》6月16日报道,6月14日,四川省崇州市怀远镇两名9岁学生放学后在一塘堰下水洗澡,不幸溺亡。事后,当地政府部门只在出事的地方设立了警示标志,附近还有几个坑凼“他们看都没有去看”。对此,怀远镇政府有关负责人称,全镇有上千个坑凼,都要设置警示标志有一定难度。
“难度”究竟在哪里?笔者以为,绝不在于坑凼多——对一个镇来说,设立千余个警示标志,财力上不应该很成问题,工作量也达不到难以承受的地步——“难”在当地政府部门的脑子里。
两名小学生是6月14日不幸溺亡的,而在此之前,崇州市安监办在5月25日向该市各乡镇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提出了要求:要严格做好对河道的安全管理,并按规范对采沙(石)地段的坑、洼、凼及时进行回填并设立警示标志;并明确提出:“有关部门将严肃查处履职不到位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可我们从新闻上看到,对事故的处理完全只限于安抚受害者家属,对于出事坑凼并未设立警示标志的当地,没有任何单位、任何人被“严肃查处”。
出了事情,却什么责任也没有;那些没有出事的坑凼,又怎么能让当地政府部门重视起来?或许,这就是当地敢于说出“都要设置警示标志有一定难度”的“道理”!
上千个坑凼,就是上千个陷阱,可当地政府部门却漠然置之,以一句有“难度”就把自己该做的工作推得一干二净,这是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吗?上千个坑凼不是一朝一夕出现的,假如当地以往就逐一处理好,哪会有今天的“难度”!自己的工作不到位使得问题堆积如山,当地政府似乎反而觉得“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咬”,亏他好意思说“难度”!
就算以往的问题暂不追究,坑凼多如今已既成事实,这是摆在当地政府部门面前的“课题”,在众多百姓的生命安全需要保障的情况下,在上级部门已经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当地政府部门不是积极想办法处理,而是找出“难度”当借口,谈何“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难度”究竟在哪里不是一目了然吗?
不把当地政府部门一些人脑中的“难度”去掉,当地政府部门的工作想获得百姓满意,必定会有巨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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