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尼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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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08:37 上海证券报 | |||||||||
北京消息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与尼日利亚证券交易委员会总干事穆萨·艾尔法基于2005年6月14日在北京签署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至此,中国证监会已与25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签署了28个监管合作备忘录。此次中尼两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正式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强了双方在证券期货领域的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互换,有利于促进两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自1992年10月成立以来,一贯重视与境外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迄今已相继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日本、马来西亚、巴西、乌克兰、法国、卢森堡、德国、意大利、埃及、韩国、罗马尼亚、南非、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士、印度尼西亚、新西兰、葡萄牙、尼日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监管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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