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昨天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就进一步推进我区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会议强调,要继续对农民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减轻农民负担,千方百计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就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及附加政策进行了再部署。今年初,我区已经宣布全面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对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后减少的收入,按川区90%,山区100%的补助比例给予转移支付,除中央的转移支付外,不足部分由自治区财政解决,提前一年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取消农业税的目标。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决定,要不折不扣地将免征农业税的好处落实到农户,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基层。同时,要妥善解决农业税征管机构划转、职能转换、人员安置等问题。
会议决定,加大各项配套改革力度,为全面启动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打下基础。一是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做好人员分流与安置,加大合并村组力度,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二是抓好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做好农村中小学校布局的合理调整,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三是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财乡用县管”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四是深入调研,摸清乡村债务底数,区分类别,探索化解途径,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不发生新债。
同时,制定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一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健全机构,完善职能,稳定队伍,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保障。
(信息来源:宁夏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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