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一———消灭极端贫穷和饥饿:1990年至2015年期间,靠每日不到1美元维生的人口比例减半;1990年至2015年期间,挨饿的人口比例减半。
目标二———普及小学教育:到2015年,确保所有男童和女童都能完成全部小学教育课程。
目标三———促进女性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力:最好在2005年前在小学教育和中学教育中消除两性差距,不迟于2015年;在各级教育中消除此种差距。
目标四———降低儿童死亡率:1990年至2015年期间,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降低2/3。
目标五———改善产妇保健:1990年至2015年期间,产妇死亡率降低3/4。
目标六———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作斗争:到2015年遏止并开始扭转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蔓延;到2015年遏止并开始扭转疟疾和其他主要疾病的发病率增长。
目标七———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将可持续发展原则纳入国家政策和方案;扭转环境资源的流失;到2015年无法持续获得安全饮用水和基本环境卫生的人口比例减半;到2020年使至少1亿贫民窟居民的生活有明显改善。
目标八———全球合作,促进发展:进一步发展开放的、遵循规则的、可预测的、非歧视性的贸易和金融体制。包括在国家和国际两级致力于善政、发展和减轻贫穷;满足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需要。
这包括:对其出口免征关税、不实行配额;加强重债穷国的减债方案,注销官方双边债务;向致力于减贫的国家提供更为慷慨的官方发展援助;满足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通过《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通过国家和国际措施全面处理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问题,使债务可以长期持续承受;(下列一些指标,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分开监测)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制订和执行为青年创造体面的生产性就业机会的战略;与制药公司合作,在发展中国家提供负担得起的基本药物等。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6月17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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